國會改革「部分違憲」 郭正亮嗆:大法官人事案也不用審了
憲法法庭25日宣判,修法部分違憲、部分合憲,其中總統不用到立法院報告。(資料照,郭吉銓攝)
總統府等4個憲政機關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43條、《刑法》141條之1,共44條法律聲請釋憲,內容有總統國情報告、人事同意權、調查權及聽證會、藐視國會罪等5項。憲法法庭今(25日)宣判,修法部分違憲、部分合憲,其中總統不用到立法院報告。前立委郭正亮嗆,國會改革部分違憲、大法官人事同意權也不用審了。
針對釋憲結果,郭正亮今(25日)在中天《張雅婷辣晚報》節目中表示,這其實是預期中,總統不是不能到國會報告,而是到立法院報告執行規格;藐視國會罪、反質詢、聽證會、調查權也被推翻。擺明了大法官人事同意權也不用審了,因爲全部被推翻,新任命這7位大法官同質性更高,有什麼好審的。
郭正亮接着表示,國民黨及民衆黨都說會陸續提出國會改革修正案,一直提到憲法法庭沒有意見爲止。搞不好下個月就提出,因爲現有的版本都在。就看你要阻止到什麼時候。
郭正亮指出,大法官釋憲條文,憲法法庭顯然是違背的。有一條文是國會有調查權,那時候國會就是國民大會、監察院、立法院,現在國民大會不見了,所以表示調查權是立法院共享的,怎麼可以不落實、怎麼可以僅限調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