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庭裁決以色列種族滅絕罪?

(圖/美聯社)

以色列與巴勒斯坦的哈瑪斯在迦薩地區的衝突,無論稱之爲以巴戰爭,或以哈對抗,或以迦衝突,從國際法中有關戰爭的規範,雙方都有觸犯戰爭罪的行爲。哈瑪斯發動戰爭的正當性受到質疑,以色列進軍迦薩雖是自我防衛的一部分,但在戰事中,以色列對迦薩地區的報復殺戮,殃及無辜平民百姓、老弱婦孺,卻被認爲違反戰爭法中不應有的無差別攻擊。

在美國與歐洲國家力挺以色列的自衛權、阿拉伯國家不願明白表態的情況下,竟然是由地理位置遙遠、阿拉伯人及穆斯林數量相當有限的南非,向國際法庭提出以色列犯下種族滅絕的指控。此舉讓國際社會看到,在美國與中俄之間的矛盾所導致國際政治二元化的意識形態對抗下,中立的第三世界仍可在大國主導的國際關係中扮演制衡的角色。

以哈衝突後,南非先是國會在去年底通過關閉以色列大使館的決議案,並表示特拉維夫若不同意停火,就暫停雙方的外交互動,接着在12月29日,南非根據聯合國《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向國際法庭提出陳訴,要求後者審理該公約在迦薩走廊的適用性,並作出裁決。

在其陳訴中,南非指出,經過近3個月的戰爭後,大約有2萬1千名巴勒斯坦人在以色列空襲及攻擊中喪命。這些行動包括,殺害在迦薩的巴勒斯坦人、造成他們嚴重的身體與精神傷害、造成導致其生命毀滅的客觀環境等,具有種族滅絕的特徵,因爲它們意圖摧毀相當數量的巴勒斯坦族羣。

南非宣稱以色列對巴勒斯坦的罪行還包括75年的種族隔離、56年的佔領及16年對迦薩走廊的封鎖。南非總統拉瑪佛沙將以色列在迦薩的政策及對西岸的佔領,與南非白人少數政權所實行的種族隔離政策相比。一些人權組織也指出以色列對巴勒斯坦的政策就是種族隔離。至於以色列違反的戰爭罪,除了對平民百姓的無差別攻擊外,她對非軍事目標的醫院、學校、古蹟、難民營等轟炸,也是戰爭法中必須避免攻擊的對象。此外,她強制遷徙民衆的做法同樣引發爭議。

針對南非提出的指控,以色列用缺乏事實與法律根據做出迴應,並批判這是對國際法庭蔑視及輕蔑的濫用。特拉維夫早已說明迦薩的平民不是以色列的敵人,並盡其所能地減少對未參與對抗者的傷害,允許人道救援進入迦薩走廊。然而,整個戰爭罪的爭議在於以色列是否有意圖進行濫殺。自開戰以來,以色列官員包括總統赫佐格、總理尼坦雅胡及國防部長葛朗特等多次公開的談話,都顯示種族滅絕的意圖。

最終在國際法庭17位法官中,15位認爲南非的提案具說服力,以色列對迦薩地區巴勒斯坦人的殺戮行爲相當於種族屠殺,包括以色列軍隊在內的特拉維夫政府是造成這個地區悲慘情況的主要原因。國際法庭提出6項要求,包括不要犯下《滅絕種族罪公約》禁止的行爲、確定該國軍人遵守上述規範、預防並懲處對種族滅絕直接及公開煽動、採取立即與有效的措施以確保迦薩平民百姓獲得人道救援、儘可能地保存種族滅絕的證據,以及在1個月內提交報告。

基本上,國際法庭並未裁定以色列犯下種族滅絕的罪行,同時還給予1個月的時間讓其證明自己的清白。以色列等同獲得緩刑,但必須在這段時間內證明她對以上事項做出努力。至於提案的南非,雖然其陳訴及種族滅絕的指控未獲國際法庭全盤接受,但至少這個判決讓迦薩的巴勒斯坦平民的人權,不因發動攻擊以色列的哈瑪斯而受到抹殺。(作者爲國立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