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金融》歐盟提議改革 ESG評級機構須獨立營運

標普全球、穆迪、MSCI、晨星(Morningstar)是對公司的ESG表現進行評級的公司,這些評級也引導了數兆美元的投資。

根據歐盟最新的立法草案,(評級)供應商必須停止對投資人提供相關投資諮詢服務,或是銷售信用評級,以避免產生球員兼裁判,或是潛在的利益衝突。

提供商需要得到歐洲證券和市場管理局(ESMA)的授權和監督,而違反新規定者,將對它們處以最高爲其年度營業額10%的罰款。

歐盟的新規定可能會破壞ESG評級機構分拆業務;目前尚不清楚,企業需做出那些改變,纔會被視爲是獨立營運。

歐盟的金融服務專員Mairead McGuinness說,「ESG評級機構對企業進行治理評分,卻完全不受監管,因此很難比較不同評級機構的評分」。「我們不知道評級是如何達到的,這似乎存在着利益衝突」。

批評人士表示,ESG評級的方法過於複雜、不透明,而且往往會獎勵揭露更多資訊的公司,而不是那些最有能力管理ESG風險的公司。

歐洲當局正試圖提高透明度,爲投資人提供更好的資訊,來激勵永續投資,並解決「漂綠」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