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省級分中心2021年度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省級分中心2021年度公開招聘48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校園招聘26名,社會招聘1名,校園或社會招聘21名,涉及網絡與信息安全技術崗、動力維護崗、互聯網信息研究崗、綜合管理崗等4類崗位,工作地點涉及天津、上海、杭州、南京等13個直轄市或省會城市,以及寧波、吐魯番等8個市(地、州)應急保障中心所在地。
具體招聘崗位詳見《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省級分中心2021年度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校園招聘考生須爲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不含委培、定向,含兩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一般應在2021年實際畢業時取得相應專業的學歷學位;社會招聘考生須已取得相應專業的學歷學位(不含成人高等教育)。專業參考目錄爲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以及教育部認可的其他專業目錄。
6.校園招聘年齡一般爲,大學本科不超過24週歲,即1995年11月1日及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27週歲,即1992年11月1日及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5週歲,即1984年11月1日及以後出生。社會招聘年齡一般不超過35週歲,即1984年11月1日及以後出生。
7.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具體條件(詳見《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國家中心2021年度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黨籍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曾被依法列爲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中曾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爲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構成迴避關係的崗位。
三、工作環節和時間安排
公開招聘工作包括網絡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複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
(一)網絡報名
2020年11月27日9時至2020年12月14日12時,報考人員登錄中國網信網(www.cac.gov.cn)報名,每人限報1個崗位。
(二)資格初審
對報考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初審,確定參加筆試人員。筆試開考比例不低於3:1。如報考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可在符合該崗位報名條件的考生中進行調劑,但需徵得考生本人同意;如通過調劑仍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的,則取消調劑,並視情況減少該崗位名額直至取消崗位招聘計劃。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的,報考該崗位考生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結束後,在中國網信網統一發布資格初審結果和筆試通知。參加筆試的考生可登錄中國網信網下載並打印准考證(進入面試的人員,繼續使用此證)。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報考人員必須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本次應聘資格。
(三)筆試
主要測試考生的基本素質和運用有關理論、知識、方法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筆試成績於筆試後10個工作日之內在中國網信網統一公佈。
(四)資格複審
每個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照3:1的比例(成績相同的全部列入,下同)確定面試人選,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複審。面試人選按照中國網信網公佈的通知要求,持相關證書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的同時組織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結果作爲聘用的重要依據。出現未通過或未參加資格複審的情形,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資格複審合格者進入面試。
(五)面試
主要測試考生綜合素養、專業素質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
考試綜合成績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佔50%計算。面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之內,在中國網信網公佈考試綜合成績、體檢考察等事項。
(六)體檢
每個崗位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照1.5: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如出現實際只有1人蔘加面試的崗位,考生達到各省級分中心同類崗位面試平均分數,方可作爲體檢人選。安排體檢人選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出現未通過或放棄體檢的情形,不低於1:1比例的崗位不再遞補,低於1:1比例的崗位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至1:1。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列爲考察人選,到其所在學校或單位進行考察,並查詢社會信用記錄。社會人員在現單位工作不滿2年的,需到原單位或其他相關單位進行延伸考察。出現未通過或放棄考察的情形,不低於1:1比例的崗位不再遞補,低於1:1比例的崗位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至1:1。
(八)公示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心理測試結果、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在中國網信網、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爲7個工作日。
(九)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考覈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嚴格按照規定的要求和程序進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設立招聘政策、網絡報考技術諮詢電話,接受報考人員諮詢。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幹部人事紀律,特別要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和迴避制度,如有違反,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報考人員要自覺遵守有關規定,不得弄虛作假,搞非組織活動,一經發現,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爲加強對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紀檢監察部門將全程監督,並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監督舉報。
本公告由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負責解釋。
招聘政策諮詢電話:詳見《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省級分中心2021年度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網絡報考技術諮詢電話:010-68771308/010-68771209
監督舉報電話:010-82990150
附件: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省級分中心2021年度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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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