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巨9/26舉行集團AI高峰論壇未發重訊 證交所重罰20萬元

證交所表示,國巨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12款「召開、受邀參加法人說明會或具相同性質之說明會」及「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3條第2項第14款情事。

證交所強調,惟國鉅公司未按相關規定發佈重大訊息及辦理資訊申報公告等作業;且查國鉅公司同日發佈的重大訊息內容有類似廣告宣傳文字之描述,核有違反上述處理程序第3條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20萬元,並函知國鉅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證交所再次提醒上市公司,發佈之重大訊息不得有類似廣告宣傳之發言、提供尚未確定之消息,不得以重大訊息闡述經營理念或經營目標,也不得以重大訊息做爲廣告宣傳之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