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商學院院長黃啓瑞 以金融推永續 淨零更具競爭力

國立臺北大學商學院院長黃啓瑞。圖/顏謙隆

國立臺北大學商學院院長黃啓瑞指出,距離實現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的期限2030年,已不到7年,但距離目標仍遙遠,是艱鉅的任務。而在這當中,永續金融扮演角色更加凸顯,全球ESG法規發展快速,從2000年的546個,到2023年已成長到1,576個法規。

全球永續金融法制多起源自歐盟,其中最重要的是由歐盟執委會與議會訂定通過的EU Taxonomy Regulation(歐盟分類規則),其法律位階高過歐盟成員國的法律,目前涵蓋16種產業,總共155項的經濟活動。而歐盟分類規則是將「永續」定義聚焦「經濟活動」,每項經濟活動都需根據其對六項環境目的具體影響和貢獻來評估其永續性,確保金融機構之資金能精確導向真正有利於氣候和環境目的之經濟活動。

根據Taxonomy,可以觀察到目前在歐盟各國及各產業的適用比例與符合率。進一步分析金融業時,發現適用Taxonomy標準的投融資項目逐漸增加。以總資產排名前十大銀行2021年和2022年數據爲例,融資項目適用比率的平均數和中位數均提高了3.85%,其中德意志銀行的增幅最爲顯著,達到56.7%。

黃啓瑞指出,企業在揭露永續資訊時,金融業面臨的挑戰最大。其他行業只需計算自身的經濟活動和分類,而金融業則需對所有投融資對象進行加權計算出永續符合比率。因此,金管會參考歐盟、新加坡、東協永續金融分類法的相關規範,並與產業界、相關部會討論後,於前年12月公告第一版指引「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預計於今年底公佈第二版指引。

黃啓瑞也強調,「永續金融先行者聯盟」中,已有業者將其永續經濟活動KPI依指引計算出來,更在今年永續報告書上揭露,未來也會希望藉由金融業跟整體業界齊心同力,發揮所長,協助整體市場、國家淨零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