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元旦上路 法務部邀全國地檢署檢察長開會因應
國民法官法元旦上路,法務部邀全國地檢署檢察長開會因應。(最高檢提供)
爲因應明年元旦起施行的《國民法官法》,法務部長蔡清祥日前邀集全國各地檢察署檢察長共同檢視目前辦理狀況。會中特別指定士林、桃園、南投、雲林、臺南地檢署,就目前整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蔡清祥要求各檢察機關應做好萬全準備,全力以赴,希望一上場,就讓國人刮目相看。
法務部22日邀集全國各地檢署開會,以各地檢署辦理國民法官法之經驗,作爲彼此因應的參考,會中各地檢署就成立國民法官公訴應對專責小組;偵訴協力試行方案;設置卷證開示室;行政協力調查該案之量刑因子;舉辦署內國民法官法相關研習等事項,進行充分討論及意見交換。
會中,法務部檢察司司長黃謀信表示,各地檢署對於國民法官法施行的「人、事、時、地、物」要做好準備,國民法官法未來有諸多案件需要鑑定,如被告精神狀況,絕對是國民法官法案件進行時的重中之重;又如卷宗保管於偵查跟公訴如何交接,地檢署與高檢署案卷如何銜接,均授權各地檢署因地制宜,各地檢署要及早規劃。
檢察總長邢泰釗表示,國民法官法關於上訴審的規定,僅有89條至92條四個條文,尤其第91條的概括指示規定,留給實務發展很大的空間,未來三審將扮演相當重要的遊戲規則確立者,最高檢察署目前也都積極因應中,相關模擬案件的言詞辯論、研討會的爭點,會事先邀集一、二審承辦檢察官來討論研議,提出檢方意見,共同爲國民法官法的推動和落實善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