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結匯鬆綁!央行放寬1倍至1千萬美元 11/1生效
▲臺幣結匯門檻放寬。示意照。(圖/記者陳瑩欣攝)
記者陳瑩欣/臺北報導
爲配合打造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央行今(30)日宣佈調高國人每年累積結匯金額,其中團體、個人由500萬美元提高至1千萬美元,公司、行號由現行5000萬美元提高至1億美元,並自11月1日起實施。
央行外匯局局長蔡烱民指出,考量我國經貿及金融情勢,國人財富攀升與投資需求增加,並配合打造臺灣成爲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政策,調整國人每年累積結匯金額。
蔡烱民表示,團體、個人由現行500萬美元提高至1千萬美元,公司、行號由5000萬美元提高至1億美元,並自11月1日起實施。
央行同時提出3大說明,強調指定用途的資金進出自由:
一、 涉及貿易與資產管理業務之資金進出,已完全自由
我國採行管理浮動匯率制度,爲因應資本大幅移動所產生之衝擊,雖設有每年累積結匯金額之機制,但隨着本行持續鬆綁措施,包括貨款、服務收支及透過國內金融機構投資國外有價證券等均不計額度,現行涉及貿易與資產管理業務相關資金進出已完全自由。
(一) 未涉及新臺幣兌換之外幣資金進出,完全自由。
(二) 涉及新臺幣兌換之資金進出:
1. 商品及服務貿易等經常帳相關資金進出,如進出口貿易、觀光、商務旅行及留學等相關收支,皆無金額限制。
2. 金融帳包括經濟部覈准之直接投資、外資投資國內有價證券,以及透過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及投信投顧業等金融機構投資國外有價證券,資金進出亦完全自由。如截至113年9月底,透過金融機構投資國外有價證券累積淨匯出金額高達9,626億美元,相較100年底之3001億美元,大幅成長221%,反映我國常年經常帳順差、國人超額儲蓄,致對外淨債權相應攀升。
二、 國人實際使用每年累積結匯額度雖相當低,惟每年累積結匯額度之規定,仍須予以維持
(一) 非屬上述項目之涉及新臺幣兌換資金進出,目前雖有每年累積結匯金額(團體、個人爲5百萬美元,公司、行號5千萬美元),但超過金額者仍可向本行申請結購(售),資金進出相當自由。且如前所述,貿易貨款及透過國內金融機構投資國外有價證券,皆無結匯金額限制,致國人實際使用結匯額度需求有限;統計112年累積結匯金額使用情形,個人部分,平均每人匯入9.6萬美元、匯出13.3萬美元;公司部分,平均每家匯入101.6萬美元、匯出109.8萬美元,佔累積結匯額度皆不足5%。
(二) 國人使用每年累積結匯額度雖相當低,但因每年累積結匯額度規定,系本行爲穩定匯率及維持市場秩序所必須保有之機制,爰仍須予以維持。
三、 考量我國經貿及金融情勢,並配合打造臺灣成爲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政策,調高國人每年累積結匯金額
(一) 依主計總處統計,112年我國人均國內生產毛額(GDP)爲32319美元,相較100年之20866美元增加約55%;另依本行統計,112年底國人對外證券投資爲1.39兆美元,相較100年之0.31兆美元成長348%,顯示國人財富與投資需求攀升。
(二) 考量我國經貿及金融情勢,國人財富攀升與投資需求增加,並配合打造臺灣成爲亞洲資產管理中心之政策,以及鑑於112年底我國外匯存底已達5,706億美元,相較100年底之3,856億美元成長48%,因應外匯市場波動之韌性已大幅提高,爰調高國人每年累積結匯金額,團體、個人由現行5百萬美元提高至1千萬美元,公司、行號由5千萬美元提高至1億美元。
央行指出,持續關注我國經貿金融發展,滾動檢討資金進出之相關規範,共同致力於國內資產管理業務之蓬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