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臺銘若參選 就須財產申報

鴻海集團董事長郭臺銘若取得國民黨總統參選人資格,就要在選舉期間向選委會申報財產。若當選2020年總統,自己名下及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不動產與國內上市上櫃股票,均需全數交付信託

根據《富比士》估計,郭臺銘身家資產約2,300億元,數度排名臺灣首富。國民黨立委許毓仁認爲,郭臺銘只要決定參選,所有財產勢必會被對手拿出來放大檢視,包括過去公司經營的一些問題,也會被放大解釋;郭在大陸設廠,很容易被綠營抹紅,這些困難都要看郭如何應對。

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處長陳美延指出,監察院主管的是已選上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若是有意願參選總統副總統、縣市級首長的擬參選人,則須向選委會申報。

陳美延表示,公職人員須遵守的陽光法案包括《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政治獻金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遊說法》等。

陳美延表示,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政務人員等公職人員在就職日起三個月內須完成就到職申報,除了自己名下外,包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不動產與國內上市及上櫃股票需全數交付信託,不過可以指定一戶房屋供自用,不須信託。

陳美延說,至於在國外若有持股,就無法信託,但必須誠實申報。在交付信託後若有新增不動產或股票,也必須向監察院新增信託申報,若要處分信託的財產,也需事前或同時通知監察院。

陳美延說,有意參選的參選人可選擇要不要收政治獻金,總統、副總統參選人從今年5月20日起可向監察院申請設立專戶,監察院許可後,政治獻金可收取到明年1月10日,也就是大選前一天。如果參選人想用自己的錢選舉,就不需設立專戶,也不須申報,但當然也不能收取任何政治獻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