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管理署南分署公務員涉貪 橋檢聲押3人獲准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吳姓公務人員與兩名業者涉貪,橋頭地檢署(見圖)審理後向橋頭地院聲押3人獲准。(本報資料照片)
橋頭地檢署偵辦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吳姓公務人員涉嫌收受陳姓業者的數百萬元賄款等,藉此護航工程標案。橋頭地檢署訊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向橋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吳姓等3人獲准。
橋檢接獲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情資,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吳姓公務人員與張姓、陳姓業者來往甚密,疑有收受賄賂等不法情事,橋檢立即指派主任檢察官顏鬱山、檢察官嚴維德指揮偵辦。
橋檢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於今年7月12日及10月31日搜索吳姓人員的辦公室等地點,並於今年10月27日至31日間分別傳訊被告吳姓、張姓與陳姓等人到案調查。
檢方調查發現,陳姓業者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辦理某工程標案時,就透過與被告吳姓人員熟稔的張姓業者聯絡,於2020年至2022年間在高雄市某知名海產餐廳多次飲宴,並交付新臺幣數百萬元賄款及高價保健食品給吳姓人員,作爲護航陳姓業者投標或履約的代價。
此案經橋頭地檢署檢察官嚴維德、李明昌等人漏夜偵訊,認爲吳姓人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職務上行爲收受賄賂罪嫌;被告張姓與陳姓業者都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2項關於職務上行爲交付賄賂罪之罪嫌,向橋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吳姓人員等3人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