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官宣財務造假重磅文件!這四類造假行爲將被重點關注

7月5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資本市場財務造假綜合懲防工作的意見》( 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是我國首部財務造假細分領域的專門文件,其針對四類財務造假行爲進行重點打擊。

類型一:嚴肅懲治欺詐發行股票債券行爲。

重點關注已違約及風險類債券發行人,嚴厲打擊欺詐發行、虛假信息披露、挪用募集資金和逃廢債等違法違規行爲。

類型二:嚴厲打擊系統性造假和配合造假。

密切跟進系統性、團伙型財務造假特徵及演變趨勢,依法從嚴打擊通過僞造變造憑證、利用關聯方虛構交易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實施系統性造假的行爲。

類型三:加強對濫用會計政策實施造假的監管。

密切關注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執行情況,加大對操縱資產減值計提調節利潤、以財務“洗澡”掩蓋前期造假行爲的打擊力度。

類型四:強化對特定領域財務造假的打擊。

依法懲治證券“走單”等虛假貿易方式發行人、上市公司通過“空轉”、實施的財務造假。嚴厲打擊利用供應鏈金融、商業保理、票據交易等方式實施的財務造假。從嚴懲處基於完成併購重組業績承諾、便於大股東攫取鉅額分紅、滿足股權激勵行權條件、規避退市等目的實施的財務造假。壓實私募股權創投基金管理人勤勉盡責責任,加強對基金所投項目財務真實性的盡職調查和投後管理,防範造假行爲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