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事業揚言「砍年終」上街頭 王金平:盼共體時艱

記者陳佳雯臺北報導

立法院朝野協商7日晚間達成共識,未來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年終獎金,應比照公務員標準考覈發放,另外也大砍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引發國營事業工會的不滿,揚言走上街頭。對此,立法王金平8日表示,國營事業虧損當然有政策因素成分,可以做量化計算,但如果要這樣處理預算太麻煩,所以只能用訂出1.2個月當上限。

立法院朝野黨團的協商共識主要爲,未來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年終獎金,應比照公務員標準考覈發放,另外也大砍國營事業績效獎金,100年度中油臺糖、臺電以及自來水公司將由最高的2.6個月,刪減爲最多1.2個月;而101年度開始,國營事業若沒盈餘,則「一毛也不能發」。至於盈餘計算是否包含政策負擔之虧損,並未明確寫入協商結論

另外,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年獎也將比照公務員,但相關法人的員工認爲,他們的績效,如果用盈餘來反映並不公平。王金平則說,要說公平「一定會有人認爲不公平」,只是立院這樣一體適用的決定,雖然難以周延,但也是經過深思熟慮,希望大家共體時艱。但他也說,這次立院的協商共識是針對今年的預算,至於明年,「那就以後再看。」

至於首長特別費也被刪減四分之一,王金平表示,相信大家「節省使用」,應該可以調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