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大行放大招!對接超8200個項目

進入2024年以來,各地有關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的落地進展加速推進。

自1月份住房城鄉建設部(下稱“住建部”)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明確有關部署後,國有大行和股份制銀行積極響應,迅速行動起來,紛紛召開專項會議。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2月以來,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等國有大行率先表態,興業銀行、招商銀行、光大銀行、中信銀行等股份行也陸續召開有關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的專項會議。

通過政府、銀行和企業三方協同努力,把梳理出的房地產項目“白名單”及時推送,確保有關項目融資實現順利推進。

五大行對接項目超8200個

根據公開信息,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儲銀行六大國有銀行中,除了郵儲銀行未披露獲取、對接的清單項目外,其他五家銀行目前獲取、對接超8200個項目。

2月15日,郵儲銀行發佈消息稱,截至目前,該行積極對接協調機制推送主辦行項目,共覆蓋河南、四川、廣西等10個省份,融資金額57億元,並已在河南、廣西、貴州、大連等省區市落地項目,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房地產企業融資需求。

2月14日,交通銀行方面透露,自1月30日各地推送項目清單以來,截至2月13日,交行已獲取、對接清單項目1442個,並已對其中部分項目實現貸款投放。交行青島分行在收到第一批項目名單後,立即與客戶溝通並開闢綠色通道,僅用3天便實現清單內首個項目投放落地,成爲青島市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建立後的首單投放,有效滿足了項目建設融資需求。

2月13日,建設銀行公佈對接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情況顯示,自1月底收到第一批房地產項目“白名單”以來,該行已對接項目2000多個,已審批項目近百個,已審批待投放金額200多億元。近日,建行北京、福建、安徽、河南等分行已實現對5個項目的投放,投放金額近30億元。

2月12日,中國銀行發佈消息稱,截至2月12日,中國銀行已推進超過110個項目的審批工作,合計金額約550億元,其中,已審批完成項目共75個,合計金額近400億元。

2月11日,農業銀行表示,目前,農業銀行已累計對接協調機制項目2700餘個,自1月26日金融監管總局專題會議以來,新審批項目超過10個,審批貸款近50億元。貸款項目主體中,民營企業等非國有企業佔比超過80%,項目類型以滿足剛需和改善型需求的住宅爲主。

工商銀行稍早前也表示,截至2月8日,該行已對接2000餘個項目,並率先實現對多個城市多個項目的貸款投放,既包括國有房企,也包括民營房企,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房企合理融資需求。

多家股份行積極部署

除了國有銀行之外,多家股份行也在積極對接部署,包括成立工作專班、建立綠色通道等舉措,推進有關項目落實落地。

截至2月9日,光大銀行39家一級分行全部組建工作專班,並和當地住建部門實現對接,共獲取項目名單2622個,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資源保障,建立綠色通道,已獲批名單內項目20個,授信金額107.5億元,貸款餘額50.14億元。

其中,光大銀行合肥分行取得首批協調機制名單後,業務條線和風險條線配合經營單位現場辦公,僅用10天時間,完成了項目溝通、審查審批、決議籤批等關鍵流程,已批覆協調機制名單內兩個項目,批覆金額8.5億元;光大銀行無錫分行在全行專題會議結束後,在總分行統籌聯動、前中後臺統一協作的高效保障機制下,該行快速爲兩個房地產項目投放貸款1.56億元。

興業銀行在2月8日召開落實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專題會議,審議通過了《興業銀行落實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行動方案》,進一步貫徹落實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各項要求,明確提出六方面、十六條具體工作舉措,全面推動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相關工作落實落細。2月1日,興業銀行已經實現首筆協調機制推送項目落地。

中信銀行也在2月7日召開全行落實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專項會議,全面部署相關工作。截至2月9日,中信銀行所屬37家分行、各二級分行已分別成立由“一把手”行長爲組長的專項小組,與各省級、轄內各地級及以上城市協調機制實現了直接對接,積極參與協調機制組織的各方會商。截至2月9日,中信銀行共獲取協調機制推送項目872個。

重視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

住建部官網1月12日披露《住房城鄉建設部 金融監管總局關於建立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的通知》(下稱《通知》)顯示,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就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促進金融與房地產良性循環作出部署。

爲發揮城市人民政府牽頭協調作用,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加精準支持房地產項目合理融資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指導有關事項。

一是建立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通知》要求,指導各地級及以上城市建立由城市政府分管住房城鄉建設的負責同志擔任組長,屬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金融監管總局派出機構等爲成員單位的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下稱“協調機制”)。

協調機制要明確工作分工,強化統籌謀劃,細化政策措施,將各項工作做實做細。定期組織各方會商,及時研判本地房地產市場形勢和房地產融資需求,協調解決房地產融資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搭建政銀企溝通平臺,推動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金融機構精準對接。保障金融機構合法權益,指導金融機構與房地產開發企業平等協商,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自主決策和實施。

二是篩選確定支持對象。協調機制根據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建設情況及項目開發企業資質、信用、財務等情況,按照公平公正原則,提出可以給予融資支持的房地產項目名單,向本行政區域內金融機構推送。同時,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爲、逃廢金融債務等問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項目,要提示金融機構審慎開展授信。

三是滿足合理融資需求。金融機構要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評估協調機制推送的支持對象,對正常開發建設、抵押物充足、資產負債合理、還款來源有保障的項目,建立授信綠色通道,優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積極滿足合理融資需求;對開發建設暫時遇到困難但資金基本能夠平衡的項目,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通過存量貸款展期、調整還款安排、新增貸款等方式予以支持。同時,加強貸款資金封閉管理,嚴防信貸資金被挪用於購地或其他投資。

四是做好融資保障工作。協調機制要加強工作統籌,爲金融機構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協調有關部門加快行政許可事項辦理,對符合條件的房地產項目要儘快爲其辦理“四證”;加強信息共享,及時向相關金融機構提供項目建設運行、預售資金監管等信息;爲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金融機構做好在建工程等抵押提供支持,保障金融機構債權安全。要進一步壓實房地產開發企業主體責任,指導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項目銷售、處置存量資產、引入投資者等方式改善自身現金流。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依法真實反映資產負債、銷售經營等情況,合規使用信貸資金,進一步增強銀企互信。

《通知》強調,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金融監管總局各監管局要建立省級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及時監測各城市協調機制運行情況,做好對本行政區域內城市的指導督促。對省直管縣(市),由省級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明確本通知的落實辦法。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金融監管總局各監管局,自2024年起按季度彙總相關情況,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抄送金融監管總局。

責編:羅曉霞

校對: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