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小獎懲準則太模糊 挨批更難管教
教育部4月底公佈《國中小學生獎懲準則》被指太模糊,引發爭議。(本報資料照片)
教育部4月底公佈、將於8月1日實施的《國中小學生獎懲準則》,就服裝儀容、情感關係和在校作息的管教懲處,訂定全國一致性規範,教育團體紛紛質疑準則太模糊,轟教育部不明說該如何管、給老師權力,一旦有崇拜挑戰權威的學生,恐造成更多管教問題;教團也擔心學生情感關係不必管就容易被忽視,教導身體自主權恐易失焦。
臺中市教育局長蔣偉民說,新的獎懲準則精神在於「宜教不宜罰」,教育局會依新法制定學校獎懲規範,讓學校有一致原則可遵循,避免執行有太大差異。
臺北市教育局長湯志民、臺南市教育局長鄭新輝則先關注服儀規定,制服講究團隊要求,非制服重視個人自由表達,衣服應自己練習穿,若沒穿規定的制服,可以提醒、輔導,但不需懲處,也無須強制規定。
準則中學生違規情節重大可由家長帶回管教,引發不少討論。鄭新輝認爲,家長本就該負起教養責任,英國早就這樣實施,學生干擾他人受教權益,父母也須善盡親職教養,交給家長帶回管教也是一種方式,同時也確保其他學生的受教權益。
雖然多數縣市教育局長正面看待新準則,但臺北市教師會創辦人楊益風說,現在政府較重視人權,讓學生知道不必受其他人管束,問題是教育部究竟要教育工作者擔任什麼角色,應訂定明確指引,不能一面期待老師教孩子未來社會秩序,卻不明說老師該如何管教。
人本教育基金會認爲,教育部要求老師要管學生卻沒給老師權力,要求校方要有秩序卻不給手段,未成年分不出是非,甚至崇拜挑戰權威的人,若學生不聽話甚至辱罵老師,老師還要自找下臺階,其他學生恐會覺得這個同學好酷、這個老師真沒用。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說,準則提及這個不能罰、那個不懲處,對學校而言,直接告訴校長及老師服儀、情感方面不要去碰,因準則已下達,校方不需再訂定辦法管理,相對來說規定就較寬鬆。
他提到,懲處不該寫進準則,會影響老師的態度,若校內有男學生突然勾搭女學生甚至碰一下,男生表示2人是男女朋友,以前老師會阻止、問狀況,現在老師恐不再理會,可能以爲兩小無猜,事實上可能是女學生被霸凌、甚至被性侵,因爲不用管所以容易被忽視,對於教導身體自主權,更容易失去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