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發佈各學段助學政策
記者 黨朝峰
海口中小學學生迎來新學期。近日,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從海口市教育局獲悉,學生資助項目按“學年申請,分學期發放”的原則,每年春季學期進行動態調整,新納入或新增的困難家庭學生可按流程在春季學期進行申請。
學生家長可主動向學校、班主任諮詢,領取《海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和《項目申請表》並如實填寫,相關佐證材料一併交給班主任或學校資助部門。
符合條件的幼兒每人每年補助1300元
對在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幼兒園就讀的適齡孤兒、殘疾幼兒及家庭經濟困難幼兒給予生活費補助,補助標準爲每人每年1300元。
義務教育階段免學雜費政策方面,公辦中小學免收學雜費、課本費、信息費、作業本費;民辦中小學按小學每生每年850元、初中每生每年1070元的標準減免學雜費,在民辦學校隨班就讀殘疾學生按每生每年8000元的標準減免學雜費,並免收課本費和作業本費。農村公辦中小學免收住宿費;城市公、民辦中小學按每生每年300元的標準減免住宿費。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貼生活費方面,對在校寄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生活費,補助標準:小學每人每年1250元、初中每人每年1500元、特殊教育學校每人每年2000元。
對非寄宿的脫貧戶學生、監測戶學生、城鄉低保家庭學生、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孤兒等,補助標準:小學每人每年625元、初中每人每年750元。
殘疾學生特殊補助方面,對義務教育階段就讀且持有殘疾證的殘疾學生給予特殊學習用品、教育訓練、交通費等進行補助,補助標準爲每生每年1000元。
普通高中和中職學生相關補助、資助標準提高
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方面,對具有正式註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國家助學金補助。
從2025年春季學期起,平均資助標準提高爲每生每年2300元,我省補助標準分兩檔:一檔每生每年2800元、二檔每生每年1800元,一檔資助人數原則上不超過總資助人數的50%。
普通高中免學雜費政策方面,對具有正式註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脫貧家庭學生(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邊緣易致貧家庭學生、脫貧不穩定家庭學生,城鄉低保家庭學生,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孤兒,殘疾學生,其他困難家庭學生免除學雜費。公辦學校減免學費、住宿費、作業本費、課本費,民辦學校統一按照省一級公辦普通高中學費標準每生每學期420元給予減免學費。
中職國家助學金方面,資助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從2025年春季學期起,資助標準提高爲每人每年2300元。
中職免學費政策方面,符合全日制正式學籍在校學生享受免學費政策,標準爲:藝術類每人每年4000元,衛生類每人每年2800元,其他專業每人每年2600元。
中職國家獎學金方面,國家對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二年級(含)以上學生中學習成績優異、技能表現突出的學生進行獎勵,獎學金標準每生每年6000元。
特困學生住宿費補助方面,對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非涉農專業一、二年級脫貧不穩定家庭、突發嚴重困難家庭、邊緣易致貧家庭、相對穩定脫貧家庭、低保家庭、特困供養家庭等家庭經濟特困學生減免住宿費,特困生免住宿費補助標準爲每生每年600元。
殘疾學生免住宿費和教材費方面,對中職階段殘疾學生實行免住宿費和教材費的政策,資助標準爲:免住宿費補助標準爲每生每年600元、免教材費補助標準爲每生每年400元。
特殊教育學校中職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方面,對在特殊教育學校中職階段就讀的全日制正式學籍在校寄宿學生補助生活費(已享受國家助學金的中職學生除外),資助標準爲每生每年2000元。
中職優秀學生獎學金方面,海南省對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二年級(含)以上學生中學習成績優異、技能表現突出的學生進行獎勵,優秀學生獎學金標準每生每年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