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加大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公積金支持力度
中新經緯10月31日電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網站31日發佈《關於加大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支持力度的通知》(下稱《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實施,未涉及的租房提取其他事項按原規定執行。
《通知》明確:
一、無自住住房繳存人辦理租房提取業務實行“零材料”智能審批
繳存人家庭在我省實際工作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未登記備案的,可“零材料”承諾辦理租房提取業務,系統自動審覈辦結,實現即申即辦。
二、加大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支持力度
新市民、青年人家庭在我省實際工作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已登記備案的,在實際租金支出範圍內,本人月繳存額超過租房所在市縣提取額度上限的,可全額提取本人月繳存額支付租金;本人月繳存額未超過租房所在市縣提取額度上限的,可按租房所在市縣最高上限提取支付租金。
夫妻雙方均辦理租房提取的,按各自限額分別計算提取額度,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房租支出,且不超過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
新市民是指未獲得我省工作所在市縣戶籍,且在工作所在市縣繳存住房公積金未滿3年的人員;青年人是指35週歲及以下的人員。
三、支持城鎮收入困難家庭人員按實際房租提取
繳存人經我省民政部門認定爲低收入人員的,本人及配偶在我省實際工作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已登記備案的,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夫妻雙方均辦理租房提取的,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房租支出,且不超過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
四、租房提取額度標準
繳存人租賃住房未登記備案的提取額度上限爲900元/人/月;租賃住房已登記備案的提取額度上限分別爲海口、三亞地區1500元/人/月,其他市縣地區1200元/人/月。
新市民、青年人租賃住房符合本文第二條規定的,按第二條規定覈定提取額度。
五、租房提取業務辦理渠道及申請材料
符合上述提取條件的繳存人可通過“海易辦”APP、海南政務服務網以及各市縣住房公積金服務窗口,申請辦理租房提取業務。租房提取業務仍按現有約定提取方式實施,繳存人可以選擇按月或按季提取。
繳存人租賃住房已登記備案的,應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材料。登記備案信息可聯網獲取的,免於提供紙質材料。
繳存人經我省民政部門認定爲低收入人員的,應提供民政部門低收入人員認定材料。低收入人員信息可聯網獲取的,免於提供紙質材料。
繳存人租房提取金額超過所在市縣最高提取上限2倍(海口、三亞地區3000元/月/人,其他市縣地區2400元/月/人)以上的,還需提供房屋租賃發票(發票載明的租房時間應涵蓋提取時間)。
六、違規提取風險提示
繳存人應當誠實守信,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提取。如通過虛假承諾、僞造申請材料等方式違規提取的,一經覈實,需將所提資金全部退回,並按照住房公積金信用評價有關規定實施信用懲戒。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對《通知》進行了解讀:
一、出臺的背景
爲更好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作部署安排,加大對我省新市民、青年人及收入困難家庭租房支持力度,進一步優化租房提取審覈流程,更好滿足我省繳存人租房需求,提振我省房屋租賃市場消費,助力我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出臺《關於加大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支持力度的通知》。
二、適用範圍
《通知》對無自有住房繳存人家庭在我省工作地租賃住房未登記備案的,進一步優化提取的審覈流程,實行“零材料”承諾辦理租房提取業務,機器智能審批,即申即辦即批。
《通知》對未獲得我省工作所在市縣戶籍且在工作所在市縣繳存住房公積金未滿3年的新市民、35週歲及以下青年人,以及經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人口家庭人員,在我省租賃登記備案住房的,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提高租房提取額度。
《通知》所稱的租賃住房是指繳存人租賃非公共租賃住房。
三、提取額度覈定
繳存人租賃住房未登記備案的提取額度上限爲900元/人/月;租賃住房已登記備案的提取額度上限分別爲海口、三亞地區1500元/人/月,其他市縣地區1200元/人/月。新市民、青年人和收入困難人員羣體按以下條件和標準覈定。
我省城鎮收入困難家庭人員租賃住房已登記備案的,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
我省新市民、青年人家庭租賃住房已登記備案的,在實際房租支出範圍內,每月租房提取額按本人月繳存額與租房所在市縣提取額度上限的最大值覈定。按租房所在市縣細化爲以下兩類:
租房人在海口、三亞地區租賃住房,其月繳存額超過1500元的,在實際租金支出範圍內,可提取每月繳存的公積金支付房租;月繳存額未超過1500元的,在租金支出範圍內,每月最高可提取1500元支付房租。
租房人在海口、三亞以外其他市縣租賃住房,其月繳存額超過1200元的,在租金支出範圍內,可提取每月繳存的公積金支付房租;月繳存額未超過1200元的,在租金支出範圍內,每月最高可提取1200元支付房租。
例子1:小張(年齡30歲,屬於青年人)在海口市租賃住房,租金3000元/月,本人月繳存額2500元。《通知》出臺前其每月最高提取金額爲1500元,《通知》出臺後,小張每月可提取2500元用於支付房租。
例子2:小王(非海南戶籍,屬於新市民)來我省工作2年,在瓊海市租賃住房,租金2000元/月,本人月繳存額2500元。《通知》出臺前其每月最高提取金額爲1200元,《通知》出臺後,小王每月可約定提取2000元用於支付房租。
例子3:小李與配偶小張在海口租賃住房,夫妻二人年齡均在35週歲以下(均屬於新市民)且養育兩位未成年子女,租金每月4000元,小李月繳存額2000元,小張月繳存額1700元。《通知》出臺前小李和小張2人每月最高分別提取金額1500元,按原規定養育二孩再增加300元,夫妻雙方合計最高每月提取3300元支付房租。《通知》出臺後,小李每月可提取2000元,小張每月可提取1700元,同時養育二孩可再增加提取300元,夫妻雙方合計每月提取4000元用於支付房租。
例子4:小李與配偶小張在瓊海租賃住房,小李(年齡35週歲),小張(36週歲且已落戶瓊海),月租金3500元,小李月繳存額1800元,小張月繳存額2000元。《通知》出臺前,小李和小張每月可分別提取1200元,合計提取2400元用於支付房租。《通知》出臺後,小李屬於青年人範圍,小張不屬於青年人或新市民範圍,所以小李每月可提取1800元,小張每月可提取1200元,合計提取3000元用於支付房租。
四、惠民利民舉措
(一)實行極簡申辦,極速審批。繳存人租賃住房未登記備案的,無需再填寫出租人名稱、租房地址等信息,實行“零材料”極簡申辦,系統極速審批,實現即申即辦。
(二)提高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額度。新市民、青年人租賃住房已登記備案,租房人月繳存額超過所在市縣租房提取額度上限的,可全額本人月繳存額用於支付房租;月繳存額不超過所在市縣租房提取額度上限的,按租房所在市縣提取額度上限提取支付房租。
(三)支持收入困難家庭人員租房提取。收入困難家庭人員租賃住房已登記備案的,可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
五、新舊政策差異
(一)進一步優化審覈流程。舊政策中對繳存人租賃未登記備案住房,提取額度上限爲900元/月的提取業務仍實行人工審覈,審覈效率不高。新政策對該情形的提取,實行機器智能審批,實現即審即辦即批,最大限度便利繳存人租房提取。
(二)加大對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支持力度。舊政策中未專門區分新市民和青年人租房提取。新政策落實租購併舉制度精神,加大對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提高該羣體租房提取額度。
(三)增加對收入困難家庭人員租房提取支持。舊政策中未專門區分收入困難家庭人員租房提取。新政策更好發揮制度作用,支持收入困難家庭人員按實際租金。
六、重點說明
(一)新市民、青年人或收入困難家庭人員租賃住房未登記備案的,不屬於《通知》提高租房提取額度的適用範圍,仍按900元/人/月的標準覈定租房提取額度上限。
(二)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額度實行動態管理。新市民、青年人租賃住房已登記備案並辦理租房約定提取業務後,在業務存續期間本人月繳存額發生變化的,按下列情形調整租房提取金額:
1.繳存人月繳存額已超過所在市縣租房提取額度上限的,可申請按本人月繳存額提取支付租金。
2.繳存人月繳存額已低於所在市縣租房提取額度上限或上一個月未正常繳存的,系統自動將約定提取金額調低至租房所在市縣提取額度上限。
(三)月繳存額認定規則。一是新籤或變更租房約提金額時,系統先判定申請人當月是否正常匯繳。當月正常匯繳的,按當月匯繳額認定月繳存額;當月未正常匯繳的,按上個月匯繳額認定月繳存額,上個月仍未匯繳的,則約提金額最高按租房所在市縣提取額度上限覈定。二是簽約後,每月支付約提金額時,系統按提取人上個月的匯繳額認定月繳存額。
(四)變更租房約提金額。租房約提簽約後,租房人(包括髮文前已簽約的存量租房約提業務)符合提高租房約提額度的,可通過“海易辦”APP等線上渠道或線下窗口辦理提高月約提金額業務,即辦即批(變更後的約提金額超2倍提取上限的二級審覈),變更後的約提金額自次月起生效,即次月起按變更後的約提金額提取。
(五)民政部門認定的收入困難人員目前包括低保家庭、特困家庭、低保邊緣及剛性支出困難家庭四類人員,由民政部門按照相關標準和程序予以認定。
(六)繳存人租房提取金額超過所在市縣最高提取上限2倍(海口、三亞地區3000元/月/人,其他市縣地區2400元/月/人)以上的,還需提供房屋租賃發票(發票載明的租房時間應涵蓋提取時間)。
七、其他說明
本《通知》之外其他未涉及的租房提取條件、提取頻次、劃款時間、養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增加提取額度上限、租賃公共租賃住房提取等,仍按原規定執行。(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