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喋血!越籍漁工殺同事遭船長反鎖 開回臺「甕中捉鱉」

陳嫌用同款魚刀砍死印尼籍船員。(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高雄籍遠洋漁船豐國616號,今年4月28日下午16時許,在印度洋距南非開普敦東南方約674海浬公海上作業時,發生越南籍陳姓船員將印尼籍船員殺害的喋血案件。漁業署接獲通報後,緊急召開跨部會專案分工會議,先由海巡署將漁船戒護返臺,再聯合刑事局國際刑警科與高雄市警鼓山分局等單位,將反鎖於船艙的陳嫌拘提到案。

警方調查,行兇的陳嫌與印尼籍死者不熟也無嫌隙,但當日疑似精神不穩,突然持刀砍殺在冷凍區整理漁獲的死者,並立即躲到船艙儲藏室內,船長立即將艙門反鎖,駛向模里斯西尋求援助,但模國以發生在公海爲由,僅同意停靠模國路易士港,並協助人道行政援助,並未啓動司法偵查。

我國籍漁船發生海上喋血案件。(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這起喋血案雖然發生在公海上,但我國籍的船艦及航空器,均屬我國領土的延伸,所以我國具審判及管轄權。案發後立即由刑事局、海巡署及高雄市警察局共組專案小組,報請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李侑姿指揮偵辦。

刑事局派駐南非警察聯絡官接獲通報後,立即趕赴模里西斯,在模國同意下,登船初步採證,鞏固相關事證,但陳嫌仍拒絕交出兇刀。爲能進行司法偵審並追溯犯行,豐國616於5月16日啓程返臺,歷經近1個月的航程,於近海時在海巡署偉星艦及PP-10075艇戒護下,順利於6月14日返抵高雄,停靠在海巡署艦隊分署第五海巡隊的公務碼頭,由專案小組上船攻堅,順利將陳嫌拘提到案;此外,爲重建犯罪現場,由刑事局鑑識科人員上船採集微物跡證。全案依殺人罪嫌移送後,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