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空氣品質也要維護 環保署擬納「空氣污染防制方案」

環保署與海委會2022年起合作「海上空氣品質監測工作」,我國空氣品質監測範圍從陸域延伸至海域,目前已在淡水、臺中及臺南等3處海巡隊艦艇裝載空氣品質監測設備。(林良齊攝)

環保署與海委會2022年起合作「海上空氣品質監測工作」,我國空氣品質監測範圍從陸域延伸至海域,目前已在淡水、臺中及臺南等3處海巡隊艦艇裝載空氣品質監測設備,打破空氣監測圍籬,未來新的一期「空氣污染防制方案」,並將船舶限速、岸電規範也將納入。

裝載的空氣品質監測設備可監測PM2.5、二氧化硫及二氧化氮等空氣污染物,環保署空保處處長蔡孟裕表示,海上空氣品質可用來評船舶影響,空品模式模擬結果可透過與監測資料比對,印證臺灣地區空氣污染物排放量清冊正確性,進而回饋清冊及模擬成果精進。

據最新版全國排放清冊(TEDS11.1)船舶NOx和SOx排放量分別爲1萬6961公噸及8077公噸,佔臺灣整體排放爲5.8%及12.9%,另外據研究,船舶平均船速於12節時耗能及空污排放最低,但減速達成率進港時爲56%,出港時僅有43%。

蔡孟裕說,未來下一期空氣污染防制方案擬在「港區空品維護區」中納入進出港減速及岸電相關規範,以減少空污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