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是你的! 與懷孕女友相約燒炭 獨活男輕判

一屍兩命!用枕頭悶死女友、嫌二審判1年10月。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南港一處民宅2015年9月發生女子死亡案,警方一開始以爲是男女殉情,後來查出是周姓男子加工自殺」,周男一審被依殺人罪判刑2年;二審法官認爲他符合自首條件,減爲1年10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周嫌是大貨車司機,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吳姓女子,2人展開交往,但因經濟狀況不佳甚至欠債,萌生輕生念頭,吳女當時懷有6周身孕,但仍同意殉情,監視器還拍下她買木炭畫面

2人燒炭時還吞下安眠藥,卻疑似發生口角,根據周嫌表示,死者說「我懷孕6周,但孩子不是你的」,這句話惹惱他,憤而拿枕頭將對方悶死;事後他還上網求助網友,甚至揚言跳樓輕生,營造殉情假象伴屍3天后全案才曝光。當時媒體追問他「你不會覺得後悔嗎」,周嫌表示,「很後悔,媽媽對不起,我錯了」,檢方依殺人罪將他起訴。

案一審時,周嫌翻供表示沒有悶死女友,法官認爲警方偵訊時以「你的女友就站在我身後」等話語,讓周男嚇得承認犯案筆錄「假鬼假怪」,加上吳女是吸入一氧化碳致死,改以「加工自殺」罪判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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