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申報的文化遺產來自日本#——這次的笑話可是一炮雙響呀!
本文作者: 春梅狐狸
果然,每天都能發現更好笑的世界!今天這條更是一炮雙響,成雙的愚蠢、成倍的歡樂啊!
事情起因是“環球時報”轉載韓國媒體關於一個名爲“銀質梨花瓶”的文物被取消登記——
△ 微博截圖
這個報道本身就有笑點,因爲“環球時報”把“李花”錯譯成了“梨花”。
也可能不是翻譯的錯誤,因爲這個瓶子是有官方中文名的,叫“銀製李花文花甁”,就掛在韓國文化遺產的官方網站上。所以,也許,可能,“環球時報”也不認識中文?
△ 韓國國家文化遺產門戶網站截圖
連名字都翻譯錯了,這個事件本身的報道錯誤就可想而知了。
很顯然,國內媒體把這件事的輿論導向營造爲——
※ 韓國搶了日本的文物
※ 韓國搶注外國文物翻車了
※ 韓國申遺失敗了
……可惜,以上都跟這件事沒半毛錢關係!
A國可以擁有B國的文物嗎?合法交流都是可以!只有非法出口和轉讓是不被允許的,但實際上也沒啥效用,這點在《》裡就已經提過了,否則我國流失的文物早就要回來了。很多本身具有交易屬性的物件,在歷史上從一國流轉到另一個國家,更是很平常的一件事。其文物價值本身就是這種流轉性,比如日本正倉院裡的大量中國文物。
△ 正倉院中的金銀平文琴和新羅琴
韓國新聞裡說,這家小林店據說也給王室供貨,也就是說,出現在古宮收藏裡可能是正常的。所以這個瓶子的根本問題就不在於它是否“來自日本”,是“環球時報”故意模糊了它被取消的原因,也可能單純是照抄了韓國媒體的標題,但忽略了媒體報道的受衆和語境差異。
要知道它取消的原因,我們就得知道它究竟是一件什麼樣的文物?當年爲什麼被會入選?
首先,這件“銀製李花文花甁”屬於“登錄文化財”,編號453。韓國真的比較小,所以他們會進行編號,截止到2020年總共也就編到891。被取消的就是這個登記,而不是什麼“申遺”。
△ 微博截圖
我發現,中國網友真的很關心“韓國申遺”,但似乎對“中國申遺”和“申遺”反而都不怎麼關心。
比如之前《》裡舉例的,錯將中國已經申遺成功多年的項目當作沒申遺過而進行維權,原因就是因爲韓國申遺了類似項目,彷彿韓國不做點什麼他們永遠也想不起來真正在保護文化的人已經做了多少(然後又馬上忘了),網上天天苦大仇深。
這個就更離譜了!申遺一般指的是非物質文化遺產,這個瓶子你看它有形不,它是個物質啊!其他世界遺產就更不符合了,它不是自然遺產吧,至於文化遺產,我國的都是長城、莫高窟、平遙古城這種,誰家申個瓶子啊?結果幾乎所有的報道,都內容錯誤報道爲韓國在拿一個日本瓶子“申遺”然後失敗了,搞得我都不知道究竟是誰出醜了。
△ 網絡截圖
△ 微博截圖
這個瓶子被取消的原因也很簡單,就是當年韓國專家鑑定錯了,以爲是個文物結果頂多就是個古董。
2009年時,韓國專家認爲這是李王職美術品製作所出品的,是一件大韓帝國時期的王室用品(當時鑑定是1910年)。但現在現在發現只是一件日本工藝作坊的產品,大概算個古董(按照報道這家店是19世紀中-1943年在東京營業)。發現的原因和鑑定的理由是,這個商品人家打了“小林”商標了。
△ 은제이화문화병 (銀製李花文花甁)
這個笑話說白了就是,故宮收藏了個康熙官窯瓷器,擺了十幾年後翻開底部一瞧,寫着民國X年仿……好笑!愚蠢!
由此我還疑惑一些網友和媒體沒關注到的問題,比如李王職美術品製作所的製作水平是不是很拉胯?以至於皇家和民間的東西都這麼容易混淆。還有,韓國專家們水平到底是有多低,低到鑑定東西都不翻看底部,買衣服還看個水洗標呢,韓國媒體的說法是當年專家竟然只是因爲上面的花就覺得是個王室品了。
△ 은제이화문화병 (銀製李花文花甁)
這李花可能是韓國專家唯一的底氣了,環球時報還給翻譯成了梨花。真是好笑的現實配上愚蠢的報道,等於成倍的哈哈哈哈~~
此外,瓶子原本所屬的“登錄文化財”其實也不是什麼很高級別的文化資產。
按照韓國《文化財保護法》,大約可以分成幾個級別,一個大類是“指定文化財”,可分爲“國家指定文化財”、“市道指定文化財”和“文化財資料”三級,而“指定文化財”以外但又覺得有紀念和保存價值的經過審議也可以登錄,這就是“登錄文化財”,也就是這個瓶子原本所處的位置,它本身是一件非指定文化財。
韓國法律對於“登錄文化財”這樣的非指定文化財的保護力度也很弱。由於這個項目啓動的比較晚,有的建築還沒來得及被登錄就已經被拆除,有的是進入名單後依然被拆空。
△ 被拆空的377號登錄文化財
△ 被拆除的劇院
所以,按照我們的理解,這瓶子即便沒被取消登錄,本身也可能很難算一件大衆認知的文物。
韓國對於“指定文化財”一般要求歷史在百年以上,這使得“登錄文化財”主要是朝鮮半島日據時代留下來的。由此,我們就能明白爲什麼韓國媒體要用“原來是日本製造”作爲標題呢?就是因爲本身的鑑定主張是大韓帝國,對於韓國人來說有這樣一個認知前提,並且也瞭解大韓帝國的歷史,這件東西是日本造就會變得格外諷刺。
△ 網絡截圖
從這些背景內容參考,我個人給國內媒體報道提三個報道角度——
角度一:從同爲當年日本罪行受害國的角度,討論時代印記;
角度二:從近代遺存保護的角度,討論目前還未進入法律範疇的“未來文物”保護問題;
角度三:從文物鑑定角度,討論博物館內被撥亂反正或有爭議如何進一步鑑定的藏品。
當然,也可以不報道,畢竟我覺得這真不算個大瓜。但報道的話,好歹媒體要像受過九年義務教育的樣子吧,別對着笑話鬧笑話,鬧出個一炮雙響的效果來……這樣下去,我覺得我快成笑話區作者了。
感謝閱讀,喜歡請記得分享哦^_^
※ 如無另外標註,文章爲 春梅狐狸 原創,如有疏漏歡煩請指正,文章歡迎分享至朋友圈, 轉載須經授權並支付稿費;
※ 所使用的圖片、視頻屬於相關權利人所有,如存在不當使用的情況,請隨時與我們聯繫以協商相關事宜。
* 最近的文章 *
春梅狐狸 傳統服飾
臉着地的藏狐,故紙堆裡的服飾愛好者
如果喜歡 ❤ 記得關注
筆者已出版《圖解中國傳統服飾》,請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