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7市最新任免!市長、副縣長、局長、副局長……

廊坊

廊坊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馬大壯辭去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決定

(2024年7月30日廊坊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經廊坊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並表決通過,決定接受馬大壯辭去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請求。報廊坊市下一次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廊坊市人大常委會任職人員名單

(2024年7月30日廊坊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

劉青芳爲廊坊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

田亮爲廊坊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廊坊市人大常委會任免職人員名單

(2024年7月30日廊坊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任建國爲廊坊市行政審批局局長;

肖建軍爲廊坊市水利局局長;

嶽英華爲廊坊市統計局局長。

決定免去:

任建國的廊坊市水利局局長職務;

張洪濤的廊坊市行政審批局局長職務;

李曉東的廊坊市統計局局長職務。

廊坊市人大常委會任職人員名單

(2024年7月30日廊坊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

石鋆爲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廊坊市人大常委會任免職人員名單

(2024年7月30日廊坊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

王磊爲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

劉金良的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廊坊市安次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人員名單

(廊坊市安次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於2024年7月30日表決通過)

任命:

李傑英同志爲廊坊市安次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

王薇同志爲廊坊市安次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尹莉娟同志爲廊坊市安次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代表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免去:

王福義同志廊坊市安次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選舉代表人事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李傑英同志廊坊市安次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王薇同志廊坊市安次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尹莉娟同志廊坊市安次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選舉代表人事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廊坊市安次區人大常委會

2024年7月30日

廊坊市安次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人員名單

(廊坊市安次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於2024年7月30日表決通過)

決定任命:

王建同志爲廊坊市安次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

穆立新同志爲廊坊市安次區司法局局長;

吳樹鵬同志爲廊坊市安次區行政審批局局長。

免去:

吳樹鵬同志廊坊市安次區司法局局長職務;

王賀年同志廊坊市安次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職務;

王洪亮同志廊坊市安次區行政審批局局長職務。

廊坊市安次區人大常委會

2024年7月30日

定州

定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人員名單

(2024年7月30日定州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任命:

彭思源爲長安路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免去:

劉歡的北城區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職務;

劉永清的長安路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職務。

定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人員名單

(2024年7月30日定州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朱大偉爲定州市農業農村局局長;

王聰爲定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決定免去:

田波的定州市農業農村局局長職務;

陳朝英的定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職務。

定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職人員名單

(2024年7月30日定州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免去:

張攀的定州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定州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八號)

定州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接受張才芳同志辭去定州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的請求。報定州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30日

張家口

張家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職人員名單

(2024年7月30日張家口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任命:

馮志鵬爲張家口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閆 磊爲張家口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田苗苗(女)爲張家口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王春香(女)的張家口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張俊梅(女)的張家口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滄州

滄州市運河區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董洪國辭去運河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4年7月30日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滄州市運河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定:接受董洪國辭去滄州市運河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及運河區十一屆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運河區十一屆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和運河區十一屆人大代表職務的請求。並報滄州市運河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備案。

滄州市運河區人大常委會任免職人員名單

(2024年7月30日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

劉建柱爲運河區十一屆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二、決定免去:

李如橋的運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職務;

於 傑的運河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職務。

三、決定任命:

高鳳朝爲運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楊傳志爲運河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邯鄲

臨漳縣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牛軍華等同志辭職請求的決定

(2024年7月30日臨漳縣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臨漳縣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定:

接受牛軍華同志辭去臨漳縣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

接受石磊、張春國同志辭去臨漳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

監察委員會主任、政府副縣長的辭職報臨漳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備案。

臨漳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名單

臨漳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24年7月30日召開第二十七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縣人民政府提請的人事任命事項。

決定任命:

肖麗娜爲臨漳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孟宏爲臨漳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王海彬爲臨漳縣教育體育局局長。

臨漳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名單

臨漳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24年7月30日召開第二十七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提請的人事任命事項。

任命:

羅瀟爲臨漳縣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臨漳縣人大常委會關於羅瀟同志爲臨漳縣監察委員會代理主任的決定

(2024年7月30日臨漳縣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臨漳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定:

羅瀟同志爲臨漳縣監察委員會代理主任。

臨漳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臨漳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24年7月30日召開第二十七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提請的人事任免事項。

任命:

呂新亮爲臨漳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

免去:

裴保軍的臨漳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職務;

呂新亮的臨漳縣人大常委會選舉任免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韓志剛的臨漳縣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魏縣人大常委會任命名單

(2024年7月30日魏縣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李騰同志爲魏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秦皇島

盧龍縣人民政府關於劉文鋒等同志任免職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縣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經縣政府黨組會議研究通過,決定任命:

劉文鋒同志爲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試用期一年);

白金玲同志爲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試用期一年);

紀 虹同志爲縣知識產權局局長;

敬海燕同志爲縣數據和政務服務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段愛民同志爲縣國防動員辦公室專職副主任(試用期一年)、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

石 磊同志爲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杜春偉同志爲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趙 鑫同志爲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

夏利明同志爲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齊小軍同志爲縣教育和體育局副局長;

丁 芳同志爲縣教育和體育局總督學(試用期至2024年12月)。

免去:

孟凡星同志縣國防動員辦公室副主任、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職務;

霍秋生同志縣民政局副局長職務;

王迎春同志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職務;

張 健同志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職務;

趙 越同志縣知識產權局局長職務。

夏利明同志河北盧龍經濟開發區綜合執法局局長職務;

齊小軍同志縣教育和體育局副科級督學職務;

丁 芳同志縣教育和體育局副科級督學職務;

肖維華同志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正科)職務;

王立斌同志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職務。

盧龍縣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4日

保定

博野縣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人員名單

(2024年7月31日博野縣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決定免去:

代朝輝博野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

崔國輝博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職務;

趙志安博野縣民政局局長職務;

宋紅濤博野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職務。

決定任命:

崔國輝爲博野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

盧朝輝爲博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博野縣人大常委會任免人員名單

(2024年7月31日博野縣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免去:

王迎迎博野縣人民法院小店法庭庭長職務;

趙強博野縣人民法院程委法庭庭長職務。

任命:

孔巍巍爲博野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苑喜盈爲博野縣人民法院小店法庭庭長;

王菁爲博野縣人民法院南小王法庭庭長;

趙強爲博野縣人民法院城關法庭庭長;

魏偉爲博野縣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河北新聞網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