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發文:開展帶薪休假制度監督檢查!

河北省人社廳網站近日發佈《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全面貫徹落實帶薪休假制度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全面貫徹落實帶薪休假制度的通知

冀人社字〔2024〕75 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雄安新區公共服務局,各企業、事業單位:

爲貫徹落實省政府《落實2024年國務院重點工作分工方案》關於落實帶薪休假制度的要求,進一步維護廣大幹部職工的工資報酬和休息休假權益,大力弘揚用人單位自覺踐行社會責任的新時代精神,厚植單位關心關愛幹部職工、幹部職工愛崗愛單位的和諧文化底蘊,團結動員廣大用人單位和幹部職工建功立業新時代,現就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刻認識推進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的重大意義

2021年3月,“全面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寫入“十四五”規劃綱要。實行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關心職工健康、落實社會公共福利制度的一項重要舉措,對於提高工作效率,促進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一是保障職工身心健康和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根本舉措。用人單位積極落實帶薪年休假,能夠使職工保持健康的休息期,減少工傷風險和請假次數,保障勞動者的身心健康,提高職工的歸屬感和認同感,助力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二是提高職工工作效率和單位效益的有效手段。由於勞動力具有不可儲存性和自然消長規律,保障勞動者休息權至關重要。帶薪休假在時間上更加靈活且連續,可以幫助職工恢復體力和精神狀態,更有利於職工充分休息、恢復勞動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創造力。帶薪休假制度不僅有利於保障勞動者的休息權益,更有利於提高用人單位的經濟效益。三是擴大內需促進經濟發展的推動力量。我國正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爲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全面落實帶薪休假制度,是在新發展格局下擴大內需的有效制度,鼓勵錯峰休假,擴內需、促消費,有利於進一步促進旅遊業發展,並帶動相關產業的繁榮,爲經濟增長注入新的動力,拉動經濟增長、促進經濟發展。

二、廣泛宣傳學習帶薪年休假制度政策規定

加強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力度,提高用人單位法律意識,提升職工的維權積極性。一是突出重點法規政策的學習培訓。用人單位的組織或人力資源部門、工會組織,要組織幹部職工原原本本、逐條逐句學習《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河北省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細則》等政策規定,讓條款規定人人皆知、家喻戶曉、不留盲點。舉辦培訓班,抓好單位管理人員和職工的培訓宣講,增強用人單位執行帶薪年休假的自覺性,提高職工的法律意識和維權能力;提高單位管理者、職工等各方對貫徹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的重要意義、具體規定和法律責任統一認識,將依法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凝聚成用人單位和社會的廣泛共識。二是解決好用人單位和職工的思想顧慮。工會組織要關注用人單位的思想顧慮,協調好用人單位因用工成本和生產運轉引起的落實制度不積極、不主動的問題;關注好職工的思想顧慮,解決好職工擔心影響工資收入和職業晉升而不想休、不敢休的問題。三是明確職能部門宣傳貫徹的任務分工。按照國家發改委、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等9部門聯合發佈的《關於改善節假日旅遊出行環境促進旅遊消費的實施意見》要求:“要加快推動落實帶薪休假。用人單位對履行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負主體責任;工會組織對維護本單位職工帶薪休假權益負主要責任,將帶薪年休假落實情況納入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審議事項,定期向本單位職工進行報告和說明;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用人單位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職能部門要在本系統內全面學習和宣傳關於推進落實帶薪休假制度的職責任務,在省市縣層面形成推動落實合力,確保“職責任務、休假制度、職工權益”三落實、三到位。四是廣泛發動宣傳工作。企事業單位要強化宣傳,在本單位內營造貫徹落實制度的深厚氛圍。職能部門要充分利用各地各單位的官方網站、平面媒體、各類會議、電視廣播、LED電子顯示屏、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發放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河北省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細則》等相關政策規定,擴大宣傳面、深化影響力,切實提高用人單位落實年休假制度的自覺性,提升職工休假的積極性和法律維權意識,爲貫徹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三、全力推進帶薪年休假制度的貫徹落實

全面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應當綜合考量勞動者休息權、用人單位人力成本和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激發各方主體落實的能動性,科學合理有效地推動帶薪年休假制度全面落實。一是建立健全維權工作機制。各級人社部門要成立由勞動關係、工資福利、勞動保障監察相關人員組成的工作專班,處置投訴舉報案件;設置投訴舉報電話(省廳電話:0311-12333),接受羣衆投訴舉報;要建立投訴舉報登記臺賬和處置臺賬,並適時進行研判分析、提出整改要求。二是用人單位發揮主體作用抓落實。用人單位要主動解題答題,增強守法意識,積極建章立制,優化完善管理,打通制度落實的堵點障礙,構建更加和諧的勞動關係,依法保障職工的休假權益。制定休假計劃。未制定帶薪年休假計劃的用人單位,要在5月份制定帶薪年休假計劃,建立報告備案制度,根據工作安排和職工自身情況,科學合理地處理休假和工作的關係,確保年休假制度規範運行。保障一線職工。積極創造條件,結合工作實際靈活安排休假,讓基層一線特別是長期在艱苦崗位工作、承擔重大任務的職工能休假、休滿假。落實輪休補休。根據生產情況,安排職工按計劃輪流休假,休假方式可靈活掌握,未按計劃休假的可根據規定給予相應的補休。三是職能部門加強政策指導。指導合理安排休假。指導用人單位結合自身特點,根據生產工作需要,依法完善有關休假制度、建立休假臺賬、開展集體協商等方式合理安排職工落實帶薪年休假。特別是中小微民營企業,經營壓力大,應指導企業探索在休假設計、制度完善上推動帶薪休假與獎勵旅遊、福利旅遊等可行方式對接,適度解決企業的後顧之憂,並將落實帶薪休假情況作爲企業獎懲、信用、等級評定的重要依據。加強日常監督。加強日常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進行勞動政策法規的講解和宣傳,督促用人單位履行維護職工帶薪年休假權益的法定義務;積極推動帶薪休假內容寫入勞動合同,納入勞動監督範圍。開展集體協商。我國現行法律法規賦予用人單位較爲充分的用工自主權,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崗位特點並考慮職工的實際需求和意願,與職工平等協商,依法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和實行彈性作息制度。國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在遵守國家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實行錯峰休假和彈性作息。四是開展帶薪休假制度監督檢查。相關部門應加強對帶薪休假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力度,確保用人單位嚴格按照規定履行義務,有效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加強日常檢查。縣(市、區)人社部門要加強日常巡視檢查、勞動用工書面審查、專項執法檢查、舉報投訴專查,處置不落實帶薪休假等違法行爲,切實維護職工休假權益。聯合工會等相關組織或部門組成檢查組,適時進行專項檢查,突出以中小微企業爲重點,年度檢查用人單位數達80%,督促用人單位落實休假制度。市專項檢查。11月,各市人社部門等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的檢查組,進行專項檢查。全面檢查市屬企事業單位,抽查縣(市、區)未檢查的企事業單位。省專項檢查。12月,省人社廳組成工作組對省屬企業事業單位、中央駐冀企業進行專項檢查,抽查各市未檢查的企事業單位,督促帶薪休假制度的落實。

職工帶薪年休假是國家以法規形式確立的一項重要福利制度,我們要站在以人爲本、維護職工權益、順應羣衆期盼的政治高度,充分認識到貫徹執行帶薪年休假制度的重要性。各單位要切實提高認識、統一思想,認真貫徹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有關規定,從關心職工生活、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高度出發,統籌安排,採取有力有效措施,組織實施好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實。2025年1月上旬,各市報送2024年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情況總結及涌現出的推動落實帶薪休假制度的先進單位、先進個人事蹟;1月下旬,省人社廳將2024年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情況進行通報。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年4月28日

來源: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