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灤南法院以訴前調解,推動“三源共治”提質增效
央廣網北京5月28日消息 (記者費權)近年來,河北省灤南法院聚焦案件成訴、成案、成執的根源問題,以審判質效管理新理念積極融入基層社會治理,以訴前調解爲有力抓手,充分發揮訴前調解作用,以“調解優先、訴訟斷後”的矛盾糾紛化解模式,推動“三源共治”提質增效。
“訴前調解作爲法院構建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有效途徑,能很好地將矛盾化於未發、止於未訴,從源頭上減少社會矛盾,減少訴訟存量。2024年1-4月份,灤南法院訴前調解爲有力抓手,新收案件2063件,較去年同期,同比下降29.97個百分點。”近日,灤南法院院長李柳青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
發揮人大代表作用,激發基層治理活力
“ 人民法庭作爲基層人民法院發揮‘糾紛化解前沿陣地、服務羣衆一線平臺、社會治理重要環節’職能作用的重要窗口,肩負着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公平正義的重要使命。要提升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力度,就要充分發揮各級調解的‘閘口’作用,調動各類羣體積極參與社會綜合治理。”灤南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楊會軍向記者介紹說。
“非常感謝李書記,如果不是你幫忙,我不知道自己的事怎樣才能解決好,也感謝縣法院爲我們老百姓搭建了這麼個平臺,一分錢訴訟費沒花就解決了問題。”今年3月,當事人李某在拿到錢後激動地說。
在這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灤南法院充分發揮“人大代表調解室”作用,與人大代表、網格員協調聯動,在訴前調解階段對案件進行成功調處,既維護了當事人之間的親情,又讓李某順利拿到錢,避免了案件進入訴訟和執行程序。
此案的成功調處,得益於灤南法院“法院+人大代表”工作機制作用的發揮。
灤南法院充分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以人民法庭“一站式”訴訟服務建設爲重要依託,發揮人大代表羣衆基礎好、社會威望高、溝通能力強的優勢,於2022年掛牌成立了唐山地區首個以全國人大代表冠名的人大代表調解室—“灤南縣胡各莊人民法庭李志剛調解室”,有效將全國人大代表聯繫羣衆、監督推動法院工作等職責與人民法庭多元解紛、審判執行等職能對接融通,併成功入選最高人民法院“楓橋式人民法庭”積極服務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
後在“李志剛調解室”基礎上,輻射帶動了“劉豔萍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工作室”“張素芳調解室”等6家人大代表調解室的成立,打造了灤南法院“法院+人大代表”的多元解紛新場景,讓法院調解資源不斷豐富,矛盾糾紛調處合力日益強大,基層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建設更加多層、立體。
自“法院+人大代表”工作機制運行以來,已成功調處矛盾糾紛138件,將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調解在訴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發揮“行專調解”作用,拓寬糾紛調處陣地
“近年來,隨着城市化高速發展,居住環境的不斷改善,物業糾紛案件逐年上升,如何打通物業與業主之間的‘堵點’,是法院高效化解物業糾紛,優化營商環境中的重要一環。”李柳青院長向記者介紹。
近日,灤南法院充分發揮“灤南物業糾紛人民調解中心”作用,以“小物業”牽動“大民生”,在訴前階段成功調處一起物業糾紛案件,既綜合考慮了業主的生活實際困難,又維護了物業公司的正常經營,從源頭上解決了物業與業主之間的矛盾,爲雙方節約了經濟成本,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灤南法院堅持以行業專業組織建設爲抓手,主動適應社會矛盾糾紛專業化、行業化、新型化等趨勢,針對行業專業糾紛專業性強、法律關係複雜、化解難度大等特點,與多部門整合聯動,積極從調解端發力,推動專業糾紛專業調,行業糾紛行業解,形成了“司法指導、行業牽頭、調解爲主、訴訟斷後”的行業專業解紛模式,在化解矛盾糾紛的同時,助力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2024年,灤南法院與河北住建行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縣住建局合作,掛牌成立“灤南物業糾紛人民調解中心”,開展涉物業糾紛的調解工作,調解組織覆蓋面不斷擴大,調解專業化水平不斷提升,爲化解行業專業領域矛盾糾紛提供了規範、便捷、高效的渠道。
同時,通過建立訴訟與非訴訟解決糾紛的有效銜接,對委託調解成功的案件,由法院對調解結果的合法性進行審查,以“訴前調確”字案號對調解結果予以司法確認,實現了糾紛“終端”與訴訟“前端”的無縫對接,推動了訴調對接的實質化運轉。自該機制運行以來,灤南法院已化解物業糾紛案件129件,實質性效果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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