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不是問題 只是政府不處理

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特聘教授葉宗洸強調,核能技術不斷精進,核廢處理已不是無法解決的問題,眼前的問題在於政府不想處理,而非不能處理。(劉宗龍攝)

我國核電廠運轉40年,核廢料處置牛步,高、低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迄今未確定,環團擔憂一旦重啓,核廢債留子孫,經濟部也說,核廢處置是延役前必須務實面對的問題。學者則反駁,核能技術精進,核廢處置早就不是問題,只要參考國際作法,解方不只1種,政府只是不想處理。

針對核廢料處理現況,臺灣環境保護聯盟會長謝志誠形容「條條大路都有土石流,不知羅馬在哪裡」,蘭嶼已存放10萬277桶低階核廢料,3座核電廠則存放11萬3741束,還累積2萬1527束高階核廢料,核廢進不得、退不能,無論延役或重啓,都將產生更多,債留子孫。

經濟部也說,目前核廢料處置推動屢遭反對,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面臨選址無法源、光做地質調查就抗爭的窘境,低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因地方政府拒絕協助辦理公投,無法繼續推動,無論核電廠是否重啓,都要務實面對核廢料處置,要能配套推動。

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特聘教授葉宗洸則直言,我國現行核廢處理作法及未來規畫在國際上早已行之有年,依照臺電規畫,最終處置場將在2055年完工啓用,2050年之前找到場址,是必然的步驟,就算核電不續用,一句「核廢問題無法解決」的政治語言,便可對現有用過核燃料置之不理?

他也強調,核能技術不斷精進,核廢處理已不是無法解決的問題,且只要參考國際做法,核廢處理技術更不只1種,眼前的問題在於政府不想處理,而非不能處理。

核安會副主委張欣表示,尊重立委所提核管法修法草案,如果修法通過,臺電仍須針對各核電廠進行一系列評估,再提出換照申請,核安會屆時將秉持專業審查及現場查證,確認符合法規要求及同意換髮執照,核電廠才能繼續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