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賣舊買新”可享總房價2%補貼,最高不超10萬元

新京報訊 (記者寇德娜)5月15日晚間,“合肥發佈”官微發佈《關於進一步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措施的通知》(簡稱《通知》),涉及實施購房補貼、優化銷售政策、促進二手房市場流通、支持“賣舊買新”、推廣房票安置、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動態調整新發放首套住房貸款利率、優化個人住房貸款首套房認定標準、加大改善性住房供給、加大保障性住房供應力度等十項內容。

其中,在實施購房補貼方面,《通知》明確,2024年5月15日(含15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凡在合肥市新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給予總房價1%的購房補貼;二孩及以上的合肥市戶籍家庭新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總房價1.5%的購房補貼;新市民、進城農民、城市公共服務人員新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總房價2%的購房補貼;新購買新建車位(庫)的購置人,給予車位(庫)總價款3%的購置補貼;對售出自有住房並在1年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或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後1年內售出原自有住房的購房人,給予新建商品住房總房價2%的購房補貼。以上補貼標準,單套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在支持“賣舊買新”方面,《通知》提出,指導行業協會探索建立新房與二手房便捷換購通道,幫助購房羣衆“以舊換新”,引導經紀機構降低居間服務費率;鼓勵合房租賃公司等國有企業,根據需要,按照市場化原則,收購有“賣舊買新”需求家庭的二手住房(安置房),用於市場化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豐富房票房源超市等。

此外,《通知》明確,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對剛性和改善性需求家庭,夫妻雙方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調整爲100萬元,借款人單方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調整爲70萬元;多子女家庭購買首套住房,夫妻雙方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調整爲120萬元,借款人單方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調整爲84萬元。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