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公開徵集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河南省商丘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日前印發通知,公開徵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房源。被徵集房源應滿足以下條件:已建成未銷售的商品住房,項目“四證”齊全,基本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單套房源建築面積原則上不超過120平方米;收購價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價格爲參考上限,即“劃撥土地成本+建安成本+不超過5%的利潤”計算;堅持自願原則,由開發企業結合自身資金需求、收購價格等,自主決定是否出售商品房。

本文源自:金融界AI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