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鄢陵檢察公益訴訟促補植復綠

法治日報訊 記者趙紅旗 通訊員樑亞莉趙輝 近日,河南省鄢陵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會同鄢陵縣人民法院法官、林業部門技術人員來到馬坊鎮後楊河村,實地查看一起濫伐林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的補植情況。經實地查看,現場種植帶土球苗木63棵,補植苗木長勢良好。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2024年5月,劉某在未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砍伐其購買的位於陶城鎮東劉莊村的63棵楊樹,經鑑定,活立木蓄積量達35.7立方米,其行爲已涉嫌濫伐林木罪。

2024年8月7日,鄢陵縣檢察院以劉某涉嫌濫伐林木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同時對其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的違法行爲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劉某補植復綠修復林業資源,並將此作爲量刑的重要考量。經向劉某釋法說理,劉某表示願意積極承擔補植復綠的生態修復責任。同年8月27日,法院判決劉某在應負刑事責任之外,須於2024年12月31日前在指定區域補種地徑1.5釐米以上楊樹63棵,並履行1年管護義務,確保存活率達90%以上。

判決生效後,劉某已在指定區域補種樹木,存活率達93%,受損林地生態功能已逐步恢復。與此同時,鄢陵縣檢察院建議林業部門通過建立補種檔案、GPS定位等方式對63棵補種樹苗進行長期動態監管。

鄢陵縣檢察院檢察長郭亞峰說,爲做好生態修復“最後一公里”,檢察機關組織幹警利用植樹節等時間節點,深入鄉鎮向村民發放《生物多樣性保護生態司法宣傳手冊》,普及涉生態法律法規,並加強與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部門的溝通聯繫,通過“檢察長+林長”等常態化協作機制,強化部門協作,明確生態修復救濟措施,確保受損的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修復。

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