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綠燈故障沒修 員警開闖紅燈罰單遭法院駁回

紅綠燈故障閃爍導致駕駛誤闖紅燈被開單,士林地院撤銷原裁罰。(資料照)

廖姓民衆駕車行經北市仰德大道3段,因紅綠燈2秒閃瞬,害他誤闖紅燈,遭士林警分局員警開出闖紅燈罰單,廖男不服提告,士林地院審結,認爲號誌已經出現異常閃爍,次數已達3次,足使一般用路人認知已發生故障,判決撤銷罰鍰與違規點數。

廖姓民衆今年6月15日駕車行經仰德大道3段5巷交岔口,遭永福派出所攔查舉發,開出2700元交通違規罰單,並記違規點數3點,他提出行政訴訟,主張已經減速,但紅燈閃爍,害他無法正確判斷而穿越路口,並無違規之意。

法官勘驗路口監視器,廖男的車輛正欲停止時紅燈閃爍,通過停止線時,紅燈熄滅1秒後又重新亮起,通過後又極短暫閃爍一次,共計3次,與一般紅綠燈持續紅燈,熄滅即轉綠燈模式,明顯不相符,顯示號誌並非處於正常運作模式,極大可能發生故障。

判決指出,紅綠燈應由主管機關依法設置及維護之號誌,若故障將致人民無所適從,員警再開出紅單,歸責於駕駛人則太過嚴苛,因此撤銷原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