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擡普拿疼1500元…藥師慘了 北市衛生局:年後開懲戒委員會
北市一名藥師喊價普拿疼1盒1500元,北市衛生局已將該案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年後將對該藥師召開懲戒委員會。(本報資料照)
民衆日前赴北市文山區一家藥局購買普拿疼,藥師卻指已全被臺商包走,如想購買,1盒要價1500元,藥師公會日前指出會將該藥師移送懲戒委員會。北市衛生局9日指出,該案已移交至公平交易委員會判定藥師是否有哄擡價格,年後則會針對藥師召開懲戒委員會。
有民衆至文山區某藥局欲購買普拿疼,藥師卻稱有臺商訂貨600盒,民衆如想購買,一盒要價1500元。藥師公會原稱此事爲誤會,進一步瞭解錄音檔,發現確有哄擡價格,該藥師也承認說過「如果想購買(指普拿疼),一盒要價1500元」,不過態度惡劣,拒絕出面道歉。
接獲消息後,臺北市消保官邱家樑與衛生局29日共同赴文山區某藥局查覈,欲確認藥師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及《藥師法》,現場查看藥局庫存、銷售紀錄等。
食藥科科長陳怡婷受訪說明,衛生局日前與消保官稽查,現場並未發現藥局囤積普拿疼,也未發現1盒1500元的售價紀錄,目前已整理上述資料送至公平交易委員會,藥師公會也有提交相關資料,後續會交由委員會確認藥師是否有哄擡價格一事。
陳怡婷指出,衛生局已收藥師公會移送懲戒案,預計年後召開懲戒委員會,也會邀請藥師到場,委員屆時將就當日稽查狀況、藥師意見陳述、公平交易委員會案件處理進度等資料做審議,確認藥師是否違反《藥師法》第21條。
根據《藥師法》第21條,懲戒委員可依情節給予該藥師警告、命其接受一定時數的繼續教育或臨牀進修、限制執業範圍或停業1個月以上1年以下,重者則可廢止執業執照、廢止藥師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