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輕判 九把刀:6個月易科罰金,不符洪的冤屈
陸軍下士洪仲丘疑遭虐死案,被起訴的18名被告者,桃園地院一審最重僅判刑8個月,引起社會譁然。女歌手田馥甄也在臉書憤怒表示「身爲一個有血有肉的老百姓,完全不能接受!」九把刀也在24小時內連發篇文6篇文,3度寫下「不符合洪案的冤屈!」表達這樣的判決無法令人信服。
▲九把刀認爲洪仲丘案的判決不符合所受到的冤屈。(圖/資料照/書展基金會)
洪仲丘案7日下午判決結果出爐後,九把刀先以「人命被輕賤」5字表達內心不滿,隨後寫道他當然不是法律專家。但是一個在當今法律底下努力生活的一般公民,如果過失殺人的上限就是6個月,那麼,除了修法外,再怎麼強大的民意憤怒都不能躍過那條司法的線,否則就是民意失控。
但九把刀也指出如果業務過失致死的最高刑度是5年,最低刑度是6個月,那麼判決的意義已經很明顯了。直言「法官根本沒有在乎在凱道上激憤吶喊的,25萬人。」
九把刀表示「一個關鍵軍隊改革的指標性大案,25萬人的民氣做後盾,最後僅輕判6個月易科罰金,不是不符合民意,而是不符合洪案的冤屈!不要拿『啊不然法官給你當,案子都給你判啊!』來胡亂搪塞!」24小時內連續發文,透過行動表達對於洪案輕判的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