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扯逃大陸爲找證人 殺人通緝犯偷渡回臺遭逮

許姓男子2009年爲躲避殺人未遂罪10年徒刑潛逃至大陸,2019年偷渡回臺落網,一審遭判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高雄地院日前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定讞。(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許姓男子2009年在高雄街頭槍殺槍擊要犯楊雙伍梁姓司機未遂,爲躲避10年徒刑潛逃至大陸,經營小吃攤維生8年,2019年花1萬元人民幣搭船偷渡回臺後落網。一審遭判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高雄地院日前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定讞。

2009年1月許男與樑男因毒品買賣糾紛,在高雄街頭爆發槍戰。許男不滿把毒品交給樑男協助轉賣後利潤遭侵吞,在高雄街頭相互追殺。許男涉嫌持槍直接朝樑男頭部開槍,結果打中樑男腹部,所幸送醫搶救撿回一命。

2011年10月許男被依殺人未遂罪判刑10年定讞,不過許男搶在判決前夕就搭機離臺,成爲通緝犯的他從香港輾轉逃至大陸廣東,在當地經營小吃攤,一過將近8年。2019年許男花1萬元人民幣搭船偷渡回臺,成功從東港上岸,回到高雄市躲藏,半年後在三民區一間咖啡廳遭警逮獲,直接入監服刑。

許男供稱,他在廈門港邊認識一名叫阿振的船主,雙方協議以1萬元人民幣爲代價,讓他搭船偷渡回臺灣。2019年4月他從廈門搭船出海,當時船上還有其他身分不明之人,他不斷暈船,只記得船開到東港外海,船東竟叫他直接跳船,最後只有他成功登陸,轉搭計程車回到高雄。

許男四處流浪躲藏於空屋,半年後遭警方逮獲,高雄地院依國安法逃避檢查罪輕判其40天拘役,可易科罰金,沒想到許男不服上訴,希望法官重判他2月有期徒刑。

許男在法庭上強調自己記錯時間,強調他2012年1月就已偷渡回臺,去大陸也是希望找尋毒品案的陳姓證人幫他作證。原來,許男希望偷渡案能與2012年2月、判12年定讞的毒品案合併定執行刑,進而降低刑期。

法官認爲許男所言不合常理,不採信供詞,駁回上訴,仍依《國安法》逃避檢查罪判他拘役40日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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