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

原標題:湖州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

湖州日報訊(記者 陳思誼)市政府日前印發《關於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將全市行政區域內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爲22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爲22元。

據悉,最低工資標準的適用範圍爲: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以下等情況,如: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規定的,勞動者可以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投訴,或者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來源:湖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