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八千私改電錶,五年偷電上萬元!北京法院判了

來源:北京晚報

順義居民鄭某花8000元私改電錶,以爲能省下一大筆電費,然而事發後補繳的電費與罰款卻是其竊電金額的數倍, 同時,鄭某還因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

2017年夏天,家住順義區的鄭某在業主羣裡看見有人聲稱能改裝電錶,達到節省電費的效果。鄭某一家所住的住宅價值不菲,但他本人卻一直十分心疼每月的電費。看到這則消息後他十分心動,於是立刻邀約對方來把家裡電錶改成“節能電錶”。不承想,對方竟提出要8000元的安裝費用,鄭某想到細水長流,時間久了這筆錢也能省出來,便還是答應了對方,當天夜裡對方便上門完成了電錶的“節能優化”。

2022年,供電部門在系統後臺發現了鄭某所在小區長期用電數據異常的情況,在進一步調查後最終發現了鄭某家中電錶被改動的情況,並立刻報警。到案後,鄭某後悔不迭,立刻補繳電費及罰款。經查,五年來鄭某一共竊電價值約12000元。

根據相關規定,鄭某需補繳的電費與罰款將是其竊電金額的數倍,同時其還要面臨法律的制裁。 最終,順義檢察院以盜竊罪對鄭某提起公訴,鄭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兩萬元;在業主羣裡發送竊電信息、組織電錶改裝的傅某也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六萬元。

檢察官提示,電力資源屬於國家公共財產,受國家保護,私自改裝電錶等竊電行爲不僅侵佔了國家電力資源,擾亂了公共秩序,同時也存在安全隱患,希望廣大市民共同營造有序規範的用電環境。

北京晚報記者 徐慧瑤 通訊員王冬 王尚秋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