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119報案電話 每天30通打來亂的
花蓮縣消防局119近1年受理逾7.7萬通報案電話,其中卻有1萬多通與救災救護無關。(花蓮縣消防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花蓮縣消防局119受理報案電話1年逾7.7萬通,卻有超過1萬通與救災救護無關,平均每天至少有30多通無效來電,依《消防法》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但迄今未開罰。消防局表示,目前仍以勸導爲主,罰則是希望民衆不要濫用資源,排擠真正需要救援的人。
消防局119受理報案電話去年7月至今年6月底,共接到7萬7000多通來電,不過竟有1萬餘通與救災救護無關,包括無聲或接起來掛斷、撥號錯誤、查詢服務、惡意騷擾、酒醉或精神異常、兒童嬉鬧及謊報等,約佔所有進線電話20%。
依《消防法》規定,無故撥打主管機關報案電話或謊報火警、災害、人命救助、緊急救護情事,依法可裁處,且罰鍰金額隨修法後,從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提升至1萬至5000元,希望能有效遏止民衆濫用119專線。
據瞭解,消防局迄今未對無關救災救護的電話開罰,除因兒童嬉鬧不易對事主裁罰,查找來電源頭也需耗費人力,因此多以勸導爲主,希望藉此喚起民衆的道德感。
消防局說,全臺各地均有接獲與救災救難無關的電話,件數也超出花蓮許多,由於濫用119報案電話可能排擠真正有需要救援的人,希望民衆能珍惜資源,留給需要即時幫助的人。
此外,民衆撥打119報案務必謹記人、事、時、地、物等要點,說明發生何事、是否需要消防車或救護車、案發地址或附近明顯標的物、現場狀況及發生時間,並提供個人資料與聯絡方式,以利後續救災救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