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北區農作受災嚴重 5鄉市可申請全品項現金救助至8/5止

▲▼花蓮北區農作受災尤爲嚴重,經現地勘察5鄉市可申請現金救助。(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受強烈颱風凱米侵襲,花蓮農業大面積受災,尤其花蓮北區更是嚴重,花蓮縣長徐榛蔚亟爲關心縣內救助進度,爲協助受災農友儘早復耕復建,保障其收益,經縣府及中央相關單位於7月25日、26日連續二日全面現勘,農業部已公告秀林、新城、花蓮市、吉安、壽豐等5鄉(市)爲農產業全品項凱米颱風現金救助地區。

受災農友可自今年7月27日起至8月5日止(例假日照常受理;受理最後一日如逢假日,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到公所申請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所需受災證明。

農業處長陳淑雯說明,本次凱米颱風農業部第一波公告災情最爲嚴重的花蓮北區秀林、新城、花蓮市、吉安、壽豐爲農產業全品項救助,只要是農作物受損皆可至公所申請。

陳淑雯進一步說明,農友申請現金救助時,請依據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規定,檢具相關文件至土地所在地公所辦理,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二、申報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該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三、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或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歷年,救助以一次爲限。

縣長徐榛蔚提醒,本次災害救助受理期限至8月5日止,請符合申請資格的農民儘速前往公所辦理,勿讓自身權益受損。

徐榛蔚強調,凱米颱風期間強風、豪雨,部分農作物災情具有遲發性,請農業處與基層公所持續查報,務必第一時間給予農友支持與協助,也提醒農友如有發現農作受天然災害影響生長異常,請主動向當地公所通報,也可利用農業部開發之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記錄受災情形,以方便公所確認受災情形;另請基層公所對於天然災害之受災田區,應動員人力進行勘查及拍照取證工作,以協助受災農友儘早復耕、復建,與維護申請天然災害救助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