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強震新北市震損建物多 市府提撥1800萬補助修繕

新北市府今宣佈實施「新北市政府辦理0403地震災害建築物共用部分修繕補助計劃」,針對公寓共用部分在地震中造成災損提供補助。(新北市工務局提供/呂健豪新北傳真)

0403花蓮大地震在新北市也造成不小災情,除了列紅黃單的建物外,許多建築也在地震中產生損害,爲減輕民衆負擔,新北市長侯友宜今(1)日於市政會議中宣佈,指示工務局及城鄉局合作,由新北市鄉發展基金支應1800萬元補助經費、每棟單一樓梯最高5萬元,針對建物共用部分修繕供民衆申請,期限到10月底,發完爲止。

工務局在今日市政會議中提出臨時提案,針對花蓮地震後的災損,訂定「新北市政府辦理0403地震災害建築物共用部分修繕補助計劃」,提案立即獲得通過,由侯友宜當場宣佈公告實施。

侯友宜表示,地震造成很多建物損壞,市府迅速啓動災後建築物緊急評估機制,在勘查過程中除了確認建築受損程度外,更發現很多是共用部分受損,但公寓大廈的住戶對於修繕問題容易產先很多不同聲音,爲了減輕民衆負擔,以實際金額補貼的方式協助修繕,讓民衆儘快恢復正常生活。

據工務局統計資料,新北市在震後接獲的災損通報,至4月25日止,約有1600件,其中大約7成是屋齡20到30年以上的4、5樓公寓,爲加速震損建物共用部分修繕效能、提高民衆修繕意願,確保建築物公共安全以及讓民衆儘快回覆正常生活,因此制訂此修繕補助計劃。

工務局說明,該計劃補助範圍爲新北轄內2003年底前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築,且共用部分有實際供共同使用者,無論是否成立管委會的建築物都可以獲得補助,補助單位爲每棟共用直通樓梯,補助實際支出金額的二分之一,單座樓梯最高補助金額5萬元,申請期限至10月底止

工務局強調,爲確保建築物公共安全,同時減少因自行協調可能造成之糾紛,該計劃補助項目包括公共走廊或樓梯間、建築物立面修繕工程,及其他共用部分裂縫修繕工程。也提醒民衆如修繕規模及金額超過本次專案補助計劃規定,民衆可以透過都市更新「整建維護」向本府都更處辦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