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振興券傳店家收假券! 警方:找到使用者卻沒見爭議券
花蓮縣政府普發縣民每人3000元振興券,每張雖有設計防僞機制,近日卻有店家疑似收到假券,警方追查後已將該名消費者帶回調查並瞭解後續消費途徑,不過未找到起爭議的振興券。(吉安警分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花蓮縣政府普發縣民每人3000元振興券,並設計4道防僞機制,其中一項爲背面防僞塗層,使用硬幣輕刮會顯示「花蓮Hualien」字樣,但有民衆不小心刮太大力造成字樣不見。(羅亦晽攝)
花蓮縣政府12日至18日普發縣民每人3000元振興券,每張雖有設計防僞機制,近日卻有店家疑似收到假券,當下雖已請消費者更換其他券,不過還是在網路發文提醒民衆留意。警方表示,經追查後已將該名消費者帶回調查並瞭解後續消費途徑,不過還未找到起爭議的振興券。
花蓮縣政府刺激天災後蕭條的內需經濟,編列10億經費發放32萬縣民每人3000元振興券,面額共5張200元、4張500元,每張都有設計4道防僞機制,分別爲迎光透視有連續浮水印;紫外光源照射正面顯現「奇萊山」識別意象;正面印有QR Code與唯一序號,可用手機掃描確認;背面有防僞塗層,使用硬幣輕刮會顯示「花蓮Hualien」字樣。
縣議員徐子芳今天在縣府進行振興券專案報告時指出,近日有店家收到僞券,要求縣府加強向宣導辨別方式,警方得知後立即展開調查,發現是吉安鄉某包子店收到1張疑似僞造的200元振興券。
警方表示,經初步瞭解,該包子店員在與柯姓男子交易時,發現他拿出的200元振興券背面無法刮出「花蓮Hualien」中英文防僞標誌而要求更換,柯男也配合更換另張合規的振興券,順利完成交易。
不過警方仍高度重視僞券一事,根據店家提供的監視器畫面及路口監視器影像,找到柯男後將人帶回分局調查,並釐清他後續的消費途徑,希望能儘快找到那張引起爭議的振興券,查明真僞。
吉安警分局長林俊廷呼籲,「刑法」第201條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僞造、變造公債票、公司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警方將持續加強宣導防僞方式,確保民衆消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