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氣候署:企業造林不一定能獲碳權

環境部12日強調,企業若想透過造林增匯方式取得「減量額度」(碳權),必須持續執行數年並監測審覈通過,不是參與造林活動就能取得碳權。圖/本報資料照片

針對外界關注的森林碳匯如何轉成碳權,環境部12日強調,企業若想透過造林增匯方式取得「減量額度」(碳權),必須持續執行數年並監測審覈通過,不是參與造林活動就能取得碳權。鑑於造林植林的增匯效益,環境部已將增加森林面積、強化森林經營管理及提高國產材利用,納爲2050淨零排放中「自然碳匯」項下的三大重點策略。

環境部氣候署說,碳匯效益已納入「溫室氣體自願減量機制」,主要以造林增匯活動核發「減量額度」(碳權)作爲誘因,鼓勵各界參與造林。但企業應依環境部審定的減量方法規劃及措施,才能申請核發「減量額度」。除已公開的首批143項減量方法外,現有3項與林木碳匯相關減量方法,並可受理新的方法審定申請。

此外,碳匯並非宣稱參與活動就能取得,如企業要以造林增加的碳匯取得減量額度,就要依審定公開的減量方法執行自願減量,並經審查、持續執行數年並監測,才能依實際增匯量提出申請,再由環境部審查覈發減量額度,即碳權是供企業用來抵減必要的減量,企業要以增加的碳匯取得減量額度,一定要是人爲經營的造林增匯,且證明是經過努力以符合自願減量機制的要求。

氣候署也提醒,目前並沒有認可任何碳匯開發師、碳權交易師或管理師,碳匯開發需要規劃合理造林方式、撫育措施,並就造林範圍設定合理監測樣區、頻率及方法,經數年投入資金及人力執行,無法一蹴可幾。

此外,碳費明年開徵,總統蔡英文12日赴政大參加「113年總統植樹活動」時強調,面對極端氣候挑戰,臺灣積極造林、強化森林碳匯量,維持森林覆蓋率也增加面積並加強管理,希望增加更多森林碳匯,達到2050國家淨零排放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