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斯德哥爾摩症」!遭前男友父性騷 她追問:你有愛我嗎?
患「斯德哥爾摩症」!遭前男友父性騷,她追問:你有愛我嗎?(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南一名洪姓修車工,去年見兒子的前女友小愛(化名)來訪,藉口自己很會按摩,趁機撫摸她的大腿、鼠蹊部及下體,被告上法院。洪男到案後辯稱2人很熟,小愛還對他說「老欸,愛你」;而法官發現小愛案發後出現「斯德哥爾摩症候羣」,曾向洪男追問「你有愛我嗎」,最終依《性騷擾防治法》,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據判決書指出,去年6月中旬某日中午許,女童小愛(化名)與學姊前往前男友家拜訪,期間2人與前男友的父親洪男在客廳聊天,洪男見小愛在過程中稱「肩膀痠痛」,便邀約其至3樓房間內按摩,先以手撫摸小愛大腿、鼠蹊部約1分鐘後,又趁她躺牀上,以手觸摸小愛外陰部。
小愛深感不舒服立刻起身,並藉口外婆找而隨即離開,回家後告知家人,被洪男得知後打電話質問,因而與小愛家人發生衝突,小愛並於同年9月前往警局報案。
洪男到案後,坦承有摸小愛大腿、鼠蹊部等身體隱私部位;但否認有打電話質問,辯稱「與小愛熟識,對方稱呼我『老欸』,還有說『想我』、『愛我』,我沒有碰觸到她下體」。
小愛的學姊證稱,當時3人在客廳聊天,洪男稱「他很會幫別人按摩」,後來她先回家,但事後小愛有說,洪男「愈摸愈下面;小愛的姐姐也證稱,有聽到洪男打給小愛說「這件事我已經有跟妳道過歉了,可不可以不要告」、「一定要搞得這麼難看嗎」,而前男友也一直打電話來騷擾,要求不要提告。
法官檢視2人對話紀錄,小愛雖有稱呼被告「老欸」,但並未說「想你」、「愛你」,反而案發後還出現斯德哥爾摩症候羣,向洪男傳訊「老欸老欸」、「你有愛我嗎」、「有想我嗎」。
法官審酌洪男爲逞一己私慾,竟對小愛爲性騷擾犯行,顯然欠缺尊重兒童擁有身體自主權利之觀念,所爲實不足取;考量其犯後態度,以及迄未與小愛及其家屬達成和解,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修正前《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性騷擾罪,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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