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一口價”是逮了便宜還是跳了坑

“克價1200多元,如果店主告訴我這個價格,我是不會買‘一口價’黃金的。”6月6日,太原市民林女士告訴山西晚報記者。1400元買的串珠回收僅592元去年年底,太原市民林女士在網上買了一顆黃金串珠配件,花費1400元。前兩天,黃金配件變形,林女士去金店做回收處理。稱重顯示,林女士的黃金僅1.1克。林女士說,她購買黃金時曾問過賣家,當時古法金的價格是每克595元。而算下來,林女士所買的金飾克價爲1272元。林女士去問賣家,得到的答覆是林女士買的是“一口價”商品,單品單價,與克價無關。林女士追問,爲啥那麼貴,賣家回答說工藝貴。林女士要求其回收,賣家稱,只能按克價回收,這兩天回收的價格爲每克539元。“我買的時候是1400元,回收價只有592元,這虧得也太多了。”林女士說。“一口價”金飾十分普遍6月5日、6日,山西晚報記者登錄某購物網站發現,“一口價”黃金飾品在網絡上十分普遍。在某知名品牌旗艦店,一個品名爲銀杏葉款的配件標價爲1550元,折後價爲1269元。這款產品的商品頁,並無克價的介紹,僅在詳情頁用小字標註,該商品爲1克左右。這麼算來,即便是用折扣價計算,該商品克價爲1200多元。在線下實體店,標註“一口價”的金飾也十分常見。而這些金店的店員在介紹“一口價”黃金時,基本不會主動告知消費者黃金的克重,而是着重介紹產品的款式和工藝。只有在消費者明確提出稱重要求時,纔會進行稱重。一位業內人士透露,“一口價”金飾折算下來的價格一般比按克計費(實際克數×當日金價+加工費)的金飾要賣得貴。由於價格自主性強,商家利潤空間更大。此外,山西晚報記者瞭解到,消費者“以舊換新”時,大多數金店只能“一口價”換“一口價”,不能與克重黃金等價置換。消費者要想將“一口價”黃金置換成克重黃金,則只能依據當日金價,按克重來計算。有金店店員坦言:“這種置換對消費者來說,是虧的。”商品的信息透明度至關重要近年來,“一口價”黃金因買賣過程中信息不透明、置換條件受限等引發的消費糾紛時有發生。很多消費者對“一口價”黃金並不滿意。6月6日13時左右,山西晚報記者在黑貓投訴平臺搜索“一口價黃金”,可以看到4434條相關投訴詞條。投訴的消費者普遍反映,金店銷售人員並未明確告知“一口價”產品的克重信息,導致他們購買的黃金飾品單價遠高於正常金價。也有從業人員認爲,現在黃金產品工藝升級,有些鑲嵌了寶石,有些是做了琺琅彩,所以工藝和用料要複雜很多。如果消費者一直追求極致的性價比,不爲設計買單,這個行業就不會獲得發展。這位業內人士認爲,如果產品本身沒什麼特色,工藝又很簡單,也不值得爲其買單。上述觀點孰對孰錯?或許可以參考中消協的態度。中消協此前發佈的2023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指出,“一口價”黃金計價模式不透明。經營者在銷售時故意隱瞞黃金首飾克重或置換限制條件等,存在誘導消費、價格欺詐等問題。消費者應該如何避坑,面對商家不規範的銷售行爲又該怎樣維權呢?律師張建華表示,在黃金銷售過程中,商品的信息透明度至關重要。消費者在金飾店購買黃金首飾並支付價款時,買賣雙方建立了事實上的買賣合同關係。黃金飾品的價格不僅包含黃金價格,還包括工藝費用,商家“一口價”的方式進行明碼標價並無不當。但黃金屬於特殊商品,其克重是重要交易因素,也是消費者在購買金飾時較爲關心的問題。商家應在消費者購買時明確、真實說明。如金店不明確告知“一口價”黃金重量,就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與公平交易權,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和第二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法定的知情權,而經營者有如實告知的義務。作爲特殊商品,黃金的克重以及首飾換購規則事關消費者的權益,金飾店作爲經營者,應當將售後規則以清晰明確的方式提醒消費者注意。如果金飾店僅是在消費者提出要將標價類首飾兌換爲克重類首飾時,才告知具體的換購規則,顯然金飾店告知義務沒有履行到位,存在對換購事項明示不清的問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張建華表示。張建華提醒,消費者購買黃金飾品時需要向商家瞭解詳細的退換規則,同時應當向商家索要正規的消費憑證,要求商家標註清楚有關材質、重量、單價、手工費、總額、售後規則等各項信息,以便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果事後發現與購買時金店描述不符的質量問題或加價換購問題,可以嘗試與商家協商和解,或請求消費者協會和其他依法成立的調解組織進行調解;如果無法調解,則可以通過向行政主管部門投訴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途徑維權。

山西晚報記者 郭衛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