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揚明批「只會報警別當老師」:給根棍子就能處理好嗎

校方3日辦理事件說明會,有家長自制海報聲援學校,許多家長也簽署留言鼓勵老師。兩派意見爭論不休。(李京升攝)

臺中市一名小六生在學校與老師衝突,警方進入校園帶走學生至派出所作筆錄,引發社會譁然。而臺中市長盧秀燕2日在議會備質詢時,怒斥校長領導無方及老師不適任,引發批評。媒體人黃揚明表示,不能排除攻擊者有青鳥,但關鍵是要回到SOP法規面,什麼纔是依法行政的處置?他直言,如果今天只會報警的話,那這個老師就不要當老師了!教育該怎麼教是老師的專長,難道給你一根棍子,老師就能處理得比較好嗎?

「我們先不管這個孩子多可惡,他畢竟是小朋友!」黃揚明3日在《大新聞大爆卦》節目表示,有這麼多相關的規範,相信有一些老師會不滿,他們會覺得說:欸,這個小孩子,他可以打老師欸!?「打老師,就依照相關的規範去處理。」

黃揚明直言,「老師...如果今天只會報警的話,那這個老師就不要當老師了!我必須講...真的啦,我們小時候也是被打大的。」現在很多老師可能會想說:那我們又不能體罰,你要我怎麼辦?(主持人馬千惠:現在小孩子很難教欸)那難道給你一根棍子,你就能處理得比較好嗎?

「所以...教育該怎麼教,這是你老師的專長!」黃揚明質疑,老師可不可以告訴我們,未來如果所有的學校發生這樣的事情,通通都是一通電話叫警察來?那我們的教育現場也會變得很奇怪吧?當然學校也要好好處置,理論上警察到現場,應該要翻出相關的法令規範說:警察先生,不好意思,你們不能把孩子帶走!相信那個老師也是希望說,把小孩子帶進派出所嚇嚇他。

黃揚明提到,以前自己跑社會新聞,常常會看到派出所一個小朋友坐在那邊,就問他說:你幹嘛?他就說:爸爸叫我來的!(你幹嘛了)我不乖!就是會有家長把小孩送派出所說:你在這邊給我待一個下午!拿作業在那邊寫。然後警察就說:唉我們還要當託兒所?很累。現在不行了!

「現在家長如果這樣做?很抱歉,是違反相關的規定喔!你不要害警察,現在警察不能做這件事情了。」黃揚明指出,以前很多家長觀念就是,小孩不乖、不受教,我把你帶到派出所、嚇嚇你!派出所還有拘留室,家長就把孩子帶過去,說:你看,再不乖就把你關進去;然後拿個手銬在那邊嚇嚇他,以前會這樣。盧秀燕市長昨天可能沒把話完整講清楚,但關鍵是要回到SOP回到法規面,什麼東西纔是符合依法行政的處置?

黃揚明強調,否則就是殘害人權,你就是侵害了小朋友的人權。民進黨最愛講人權,我們的監察院又叫國家人權委員會。「我是建議,監察院可以介入來查這個案子。」就是警察的部分有沒有執法過當?重點是未來再發生類似事件,不要再發生這麼荒謬的情況。這感覺就是大家和稀泥,一起回到二、三十年前的教育現場的那種感覺。既然有了這個案件,大家各個學校應該要引以爲戒,把怎麼處理的SOP提供給大家。

黃揚明坦言,當然這裡面有很多攻擊,不能排除裡面有人是所謂的「青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