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越宏遭前法務部長邱太三告毀謗 逆轉判無罪確定

高院逆轉改判黃越宏無罪確定。資料照片

前年邱太三擔任法務部長時,因不滿名嘴黃越宏指他爲妻子宋富美關說回任法官,他怒斥「寧信有鬼,不信瞎掰名嘴」提告,臺北地院依誹謗罪將黃越宏判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高院逆轉改判無罪確定。

黃男前年5月在電視談話性節目中,接連爆料邱太三涉關說,讓前法官妻子宋富美再回任法官,邱舉行「反擊」記者會說明,並對黃越宏提告並求償300萬元與在中國時報等四大報刊登道歉啓事。

刑事部分,北院依誹謗罪將黃男判處拘役50天、易科5萬元,高院判無罪確定。民事求償部分,今年初北院判決黃男賠償80萬元,並登報道歉,高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