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軍法過三關 蔡任內不可能
國防部想修改《軍事審判法》、恢復非戰時軍法審判,難度很高。圖爲陸軍步兵第117旅常備「震撼教育」鑑測。(軍聞社)
國防部要修改《軍事審判法》、恢復非戰時軍審,必須要過三關。第一關是國安會秘書長顧立雄,他是當年洪仲丘家屬的辯護律師之一,主張軍法移司法;第二關是蔡英文總統,她曾頭綁白布條,聲援洪案,在街頭抗議靜坐。第三關是立法院,民進黨立委有人主張恢復軍法,但目的是因共諜案輕判,若交予軍法審判,可以重判,但這與軍方偏重領導統御及軍紀維護的立場不同。尤其有顧立雄、蔡英文等2座大關卡,意味着蔡政府任內,恢復軍法已不可能。
2013年8月因洪仲丘案,立法院火速修正通過《軍審法》修正案後,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及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審理的個案,對於應適用法律,認爲有牴觸憲法疑義,故聲請司法院釋憲。
但顧立雄主張,最高軍事法院以「軍事審判才能維持軍紀」聲請釋憲,但大法官第704號解釋已經說明,軍法官沒有法官身分,而是軍人,受行政命令約束,並非憲法中定義的「法官」,這份釋憲聲請根本邏輯完全不通、自打嘴巴。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2013年12月20日決議不受理。理由是軍事法院未說明清楚,爲何軍法案件交由一般司法機關審理就違憲,何況非戰時軍人犯罪改由一般司法機關審理,不會損害軍人訴訟救濟權利。
顧立雄現在是國安第一把手,他訂的重大國安政策,國防部都要受其節制,顧立雄如果同意國軍恢復《軍事審判法》,那不是「自打嘴巴」;軍方官員私下認爲,顧立雄是不會同意恢復軍審法的。
20萬白衫軍曾爲洪仲丘案走上街頭,要求軍中人權。爲此,立法院在短短几周內,火速三讀通過《軍審法》修正案,將軍事審判迴歸一般法院。蔡英文當時是民進黨黨主席,曾頭綁「國防布」的白布條在街頭遊行靜坐,並明確建議應比照德、法先進國家,把軍法裁判權迴歸司法院,保障國軍弟兄人權。
蔡英文擔任三軍統帥已達7年7個月餘,雖對國軍照顧有加,但任內並未積極推動恢復軍法,軍人自是看得明白。蔡英文對恢復軍法的態度是第二關。
至於國會過半數的民進黨立場,也有人支持恢復軍法,如立委趙天麟等,但其出發點是認爲共諜案司法輕判,在軍事反情報作戰中,軍法是非常重要的一環,可以發揮嚇阻力。
所以國防部長邱國正從一開的樂見恢復軍法,後改口正研討中,待社會有共識才會推動,意味軍方也認爲蔡政府任內,恢復軍法已不可能,纔會放低姿態,拜託檢察機關速審嚴懲違法軍人,也是沒辦法中的唯一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