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男嗆鄰居「要撞死你」 被逮釋放再猛潑2.77公升柴油
彰化沈姓男子不滿鄰居花盆影響停車,飆三字經還恐嚇「要撞死你」,被逮捕訊問釋放後隔天仍氣憤不已,跑去買2.77公升柴油猛潑鄰居騎樓引燃,還一度揚言「想同歸於盡」害鄰居嚇到當場腿軟,法院一審依放火等罪判他4年7月,二審考量雙方調解成立,撤銷改判4年2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沈男不滿吳姓、徐姓鄰居擺放花盆影響他停車且常發出聲響,今年4月17日對2人辱罵三字經、畜生外,還恫嚇「我要開車出來撞你」、「我會讓你死得很難看」,警方獲報逮人移送後,經彰化地檢署訊問完於18日深夜11點將其釋放。
未料沈怒火未消,隔天19日拿5個寶特瓶去買2.77公升的柴油,一早5點多就朝鄰居家騎樓、汽車及機車上並引燃所幸未延燒,警方獲報再次將他逮捕送辦。
沈男起初警詢時自稱要和鄰居同歸於盡,後於彰化地院一審時,否認犯行辯稱沒有要燒房子,因爲知道柴油點不着,並稱鄰居晚上都不睡覺,撞他牆壁製造噪音,他氣憤下才要嚇對方。
鄰居證稱,當天出來見整輛車都是柴油,引擎有燃燒痕跡,並直言整個人嚇到腿軟、雙腳站不穩,還是鄰居攙扶到旁邊,後來沈就跑出來叫囂,另監視器也拍下作案畫面。
一審不採信其辯詞,依恐嚇、犯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各判沈男5月、4年2月徒刑。沈不服上訴,仍否認放火行爲,並主張自己當時有服用大量安眠藥精神異常。
臺中高分院二審審酌,沈男事後已經和吳、徐調解成立,並給付12萬元首期賠償,認爲他有積極彌補犯罪所生危害,撤銷改恐嚇、犯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各判沈男4月、3年10月徒刑。
臺中高分院。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