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櫃曳引車追撞自小客釀2死 司機需賠1640萬
曳引車駕駛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賠償1640萬,全案將採簡易判決處刑。(資料照)
江姓貨櫃曳引車司機,去年9月16日追撞前方小客車,導致陳姓夫妻死亡,被控過失致死,士林地院24日開庭,由雙方進行調解,江姓司機與死者的2名子女以及死者母親達成和解,扣除已經給付的400萬強制險賠償,共須賠償1240萬,法官考量雙方和解,全案將以簡易判決處刑。
士林地方法院今開庭前調解,雙方談妥以740萬元、600萬元、300萬元,共1640萬元賠償3名死者家屬,現已由強制險分別賠償3人175萬、175萬、50萬元等共計400萬元,江姓司機將再賠償剩餘1240萬元,調解成立。
全案發生在國道1號17公里處,鄰近內湖交流道,江姓曳引車駕駛貿然於行車時低頭撿拾物品,未注意車前狀況,致未及時發見前方車流回堵,自後撞擊同一車道前方由陳姓夫妻駕乘的轎車,導致二人受有多重性外傷,分別送醫院救治,仍因傷重不治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