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B吸金案 監院糾正金管會 調查權未及陳歐珀
im.B吸金案,監院糾正金管會,將究責與主嫌有往來官員。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監察委員蔡崇義、賴鼎銘今天表示,im.B借貸媒合平臺違法吸金事件,經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通過調查報告,糾正金管會,並要求行政院確實評估指定P2P產業業務主管機關之必要性。對於部分媒體指稱涉與im.B平臺詐欺案主嫌往來之官員,監委也要求法務部於偵辦完成後,將涉有違法之事證函報監院,做進一步究責;監委並解釋,民意代表是否涉案部分,非屬監委調查權行使範圍。
im.B平臺標榜媒合借貸投資,卻涉以假債權吸金90億元,且利用名人代言或合照包裝「龐氏騙局」,造成全臺數千人受害,其詐騙集團核心人物更被爆出,與多位民進黨政治人物關係親近。主謀曾耀鋒與女友張淑芬等30多人,日前一審宣判均有罪。
查案監委表示,im.B平臺詐欺案發前,金管會鼓勵銀行與P2P平臺業者進行合作,以促成P2P平臺健全發展,政府並無強力監管作爲。金管會雖已同意備查「銀行與網路借貸平臺業者建立業務關係審查實務參考做法」,但im.B平臺案爆發後,其宣稱之5家合作銀行中,銀行自行查覈回報,並未違反參考做法;金管會實地查覈後,發現竟有4家銀行並未落實參考做法要求,足見輕忽銀行對相關規定的遵行程度,有明顯怠失。
查案監委指出,國際間P2P借貸產業早已發生倒閉事件,主要國家陸續檢討或訂定對P2P平臺之監理規範。金管會仍評估不予金融監理,導致發生爭議時,輿論可能苛責政府怠惰、失職,且中央銀行研析報告,也建議採適度監理。
查案監委表示,行政院在im.B平臺詐欺案發後,雖召集金管會等5部會商討因應對策,並有「目前各國做法大都由金融監理單位監管」看法,仍只作成「由金管會統籌擔任窗口,研提管理計劃」結論,相關管理作業仍分由不同機關辦理,並未根本解決P2P借貸平臺之監管問題。
查案監委指出,im.B平臺詐欺案發後,行政院指示金管會在去年底研提管理計劃,首要目標是協助業者成立公會,以達不訂定專法或高度監理前提下強化平臺業者自律,但截至今年4月,政府仍未協助業者完成公會成立工作。
蔡崇義、賴鼎銘表示,im.B平臺詐欺案發生前,雖國際上已有衆多P2P詐欺案例,但政府消極不作爲,造成民衆重大財物損失,政府應該記起教訓,謀求改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