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改裝1設備 上路秒罰9600元 一票騎士被開單才知
一名女騎士表示,之前車燈壞掉去修理,老闆建議換成LED燈,沒想到出門就被警察攔下開單。(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灣人常以機車代步,但不少騎士都曾因爲誤踩雷而吃上罰單,一名女網友表示,之前機車大燈壞掉去修理,老闆建議換成白燈比較安全,沒想到日前騎車出門竟被警察攔下,當場被開單,事後她才知道,原來更換LED燈應至監理站檢驗合格後登記變更,否則最高可處9600元。文章曝光釣出不少苦主,「之前也不知道,被開單後已經換回原廠的燈泡了。」
一名女網友日前在Threads發文表示,之前機車大燈壞掉去車行維修,老闆建議她換成白燈,晚上會比較亮,騎起來更安全,原PO認爲老闆很好心,因此同意更換。沒想到前幾天一出門就被警察攔下並開單,罰單寫下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1項》,電系設備屬可變更設備,變更頭燈爲LED燈,未申請臨時檢驗而行駛。
貼文引起討論,不少網友表示不知道這個規定,「之前也是機車行老闆推薦換LED燈,在路上被開單,後來就換回原廠的燈泡了」、「原來換燈要登記啊,我換了一年多了,還不知道這種事。」
內行網友表示,原PO被開單不是因爲換白光,而是換LED燈,LED發光源跟傳統鹵素燈泡不同,如果直接換沒改燈具或調整,可能會閃瞎用路人,很危險。
臺北市監理所指出,機車大燈改裝有HID(氙氣燈具)及LED(非氣體放電式),若是原廠出廠,行照須登記爲HID/LED頭燈;售後的改裝變更行照,則登記爲HID/LED光型;已合法完成LED光型登記之車輛需定期檢驗,臨時檢驗的時候必須通過光型檢驗儀器檢測。
現行車輛頭燈要變更爲HID/LED光型,需檢附文件至監理站檢驗合格後辦理變更登記,違者最高可處新臺幣9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