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個人“雙罰”!深圳金融監管局一日發佈15張罰單,有險企被罰上百萬元

6月2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圳監管局公佈了15張罰單,涉及政策性銀行、保險公司、商業銀行等,並對機構和人員進行“雙罰”。

具體來看,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監測策略存在缺漏,刷卡資金流入非消費領域。監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對其罰款50萬元,時任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授信業務管理部存量客戶風險策略室副經理也被警告。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深圳市分行由於政策性業務資金超範圍支付,偏離服務“三農”主責主業,被深圳金融監管局處以40萬元罰款,時任該行客戶部客戶經理也被警告。

交通銀行深圳分行則由於個人經營性貸款“三查”不到位,被深圳金融監管局罰款25萬元。至於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罰,罰單顯示,深圳金融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八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對時任交通銀行深圳分行的兩名客戶經理進行行政處罰,分別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5年、8年。

此外,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被深圳金融監管局罰款118萬元。同時,相關責任人也被警告並處以不同數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