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里長涉接受陸方招待旅遊團介選 裁定羈押禁見
基隆市一名吳姓里長涉嫌接受中國大陸資助,招攬33人前往山東省旅遊,陸方官員並誘使團員在明年選舉時支持特定政黨,吳姓里長一度抗告成功交保,然基隆地檢署也提出抗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29日第3度召開羈押庭,再度裁定吳男羈押。(徐佑升攝)
基隆市一名吳姓里長涉嫌接受中國大陸資助,招攬33人前往山東省旅遊,陸方官員並誘使團員在明年選舉時支持特定政黨,吳姓里長一度抗告成功交保,然基隆地檢署也提出抗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29日第3度召開羈押庭,裁定吳男羈押禁見。
基隆地院上午召開羈押庭,基隆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陳照世和檢察官黃佳權蒞庭,檢方提出吳男從今年6月至今出國次數高達6次,短期內出入境頻繁,認定有逃亡之虞,且吳男刻意刪除與陸方官員微信對話紀錄,有勾串滅證之虞,歷經2小時詢問後,法官裁定吳男羈押禁見。
基隆地檢署表示,吳男疑接受中國山東省煙臺市臺灣辦公室資助,招攬基隆市裡長及親友共33人,於今年11月21日到26日前往山東旅遊,參加者僅須先支付新臺幣5500元。
此外,飯席間,煙臺市臺辦主任、副主任等都到場,並誘使團員於明年選舉時,支持特定政黨或不投特定政黨,向接受招待里長發表「國民黨是自己兄弟」、「兄弟如手足」、「要支持自己人」、「不要支持民進黨和主張祖國分裂的政黨」等言論,過程嚴禁團員拍照或錄影。行程結束後,還可退還人民幣1100元給里長等團員,形同行程無須支付費用。
檢方認吳男涉犯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且有滅證情事,14日向基隆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吳男不服提出抗告,臺灣高等法院發回更裁,基隆地院23日重開羈押庭,裁定吳男50萬元交保,檢方27日也提起抗告,高院昨天撤銷交保裁定,2度發回基隆地院更裁,也讓吳姓里長再度被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