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猛男警處理感情糾紛 遭6旬婦「猴子偷桃」提告

一名68歲楊姓婦人在警方協助調解與同居人糾紛時,不僅對年輕警員口出猥褻言語,還趁對方不備伸手「襲擊」下體。(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一名李姓員警,日前執行勤務時竟成爲性騷擾受害者!一名68歲楊姓婦人在警方協助調解與同居人糾紛時,不僅對年輕警員口出猥褻言語,還趁對方不備伸手「襲擊」下體。李員深感冒犯,事後在幹部陪同下提告,警方今(18)日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將楊婦移送法辦。

據瞭解,楊婦17日與同居男友爆發爭吵,並拒絕對方返家取物,導致男友向警方求助。李姓員警與同事抵達現場協調,但楊婦不僅無視警方的勸導,反而對身材健壯的李員多次說出挑逗性語言,甚至在對方專注處理糾紛時,突伸魔爪「猴子偷桃」,李員反應不及遭婦人觸碰。事件結束後,楊婦並未表現任何歉意,讓李員決定捍衛自身尊嚴,提告維權。

基隆市警局表示,警方執法過程中,遭遇惡意挑釁或人身攻擊,將依法提告,絕不縱容。同時提醒民衆,性騷擾不分性別,男性亦可能淪爲受害者。若遇此類情況,應保持冷靜、妥善蒐證,並撥打110或113專線求助,以維護自身權益。

警方強調,執法人員肩負公共安全重任,執法尊嚴不容挑戰,呼籲民衆理性面對問題,切勿以身試法,否則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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